关于酒驾
交警蜀黍三令五申
天天在查处、时时在宣传
可偏偏有些人
总想和蜀黍“碰一碰”运气
12月24日
高新大队在辖区主要交通要道
开展酒驾查处行动
行动中
查处2起饮酒后驾驶车辆违法行为
01
由于当日下午休假的原因,中午的时候,余某与同事聚餐喝了一些酒。余某觉得自己喝得少,又是开着摩托车,就独自驾车回家。酒气上头的余某开得飞快,没想到在捷圩口路段遇上执勤民警巡逻。
民警把余某拦截了下来,余某满口的酒气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民警当即让余某测试体内酒精含量,果不其然,余某一吹气,数值显示68mg/100ml,证实酒驾!
不仅如此,余某还无证驾驶、无悬挂车号牌,外加酒驾,一共三项违法行为,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其处以罚款3200元的处罚。
02
同样是因为和同事聚餐喝酒,同样是对酒驾不以为然,当天中午,喝完酒的林某觉得饭店离家如此短的距离是不会碰上交警的,侥幸心理作祟,林某独自驾驶着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就往家的方向开去。
驶至埠场东街附近时,林某还是遇上了交警巡逻。林某因为是酒驾,紧张之下走走停停,车速也时快时慢,这形迹可疑的样子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
民警立即上前示意林某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车辆合法来源证明。
交谈中,民警嗅到林某满身酒气,加上神色慌张,民警当即要求林某进行酒精测试。不出意料,林某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100ml。
民警利用警务终端系统调查林某才发现,这已经是他第二次酒驾了。
机动车被注销期间驾驶汽车、车辆逾期未验、饮酒后被处罚过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林某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3700元及行拘五天的处罚。
为何酒驾屡查而不止?
一是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到位
二是酒驾成本还是不清楚
一张图告诉你酒驾的危害
阳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整治行动持续进行中。
处罚不是目的,杜绝交通违法、确保出行安全才是根本原因!
酒与车钥匙不可兼得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来源:阳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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