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以更加精准有力的监督促进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9日讯 今年以来,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参与了全国、全省的跨地区交叉巡回检察及开展了对福州八个监狱常规巡回检察。我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着重在“素能、智能、动能、效能”上下功夫,推动巡回检察工作“贴地飞行”。监狱巡回检察案件化办理“鼓山院模式”,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充分肯定,并在巡回检察中全员、全面、全程推行,为全国检察机关探索监狱巡回检察案件化办理模式打了样。派员参加福建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办案组工作获高检院专门致函肯定,团队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并获评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集体)”。
强化“培训+实操”,提升办案干警素能。我院组建专业队伍,院领导带队,业务骨干为成员,特别配备了法医和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形成检察长亲自挂帅、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巡前协助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巡回检察业务培训暨业务专家授课,并收集整理先进工作经验汇编成册供学习交流,完善知识储备。举办夜间党建活动,通过开展“学思、观影、参访、夜巡、研判”,将党建与巡回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强化“线上+线下”,推动办案方式智能。我院积极探索构建巡回检察数据信息平台,快速掌握真实信息情况,提高检察针对性,由“下海摸鱼”向“织网捕鱼”转变。同时用好数据比对,利用监狱各部门职责分工不同、对狱情信息掌握不对等、相对滞后等情况,及时对比分析信息数据,掌握是否存在瞒报或漏报罪犯真实改造等情况。并深化办案模式,集中对监狱工作台账、相关案卷以及业务登记等材料进行审查,从中发现问题端倪,进而明确调查方向和重点,再行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予以印证,最终形成有价值的违规违法问题线索。
强化“监内+监外”,激发核查工作动能。我院结合巡检人员所长,将巡回检察组细分成监内现场检察组、监内谈话询问组和监外资料审查组,实行科学精细分工,形成环环相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在巡查中,注重监内现场核查,通过深入监区开展夜间巡回检察、问卷调查、收集各类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刑人员谈话及接待服刑人员预约谈话等发现、核查相关问题线索。深耕监外资料审查。如在对福建省闽西监狱巡回检察期间,共审查罪犯再犯罪、死亡、减假暂等案件550余件;查阅罪犯档案资料400余份,其中重点审查罪犯计分考核奖惩材料160余份;戒具使用审批表140余份;筛查罪犯外伤就诊材料30余份;查看、提取、回放监狱监控录像300余分钟;处置分流罪犯控申信件66件;制作民警谈话笔录7份。
强化“对内+对外”,实现检察监督效能。我院勇于刀刃向内,对照派驻检察职责,就履职过程中的办案实体和程序,以及检察作风问题情况开展内部监督,着重审查是否存在故意隐瞒或重大过失行为。同时,对监狱精准监督,提高发现问题的质量和精准性,切实找准问题的要害和症结,提升被巡监狱的认同感,激发其纠正问题的内生动力,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对抗情绪。此外,对法院拓展监督,深化对法院减假暂案件的审查,围绕违规违法减假暂排查整治问题清单、“十个专项”法律监督情况,不断挖掘重大和深层次问题线索。
(福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 鼓山地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 吴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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