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上海,记者 韩理)讯,近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基金经理乐某在上投摩根任职期间,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获利165.37万元。
根据乐某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乐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65.37万元,并处以165.37万元罚款。
上投摩根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位基金经理早于2016年就已经离职。从乐某的履历来看,自上投摩根离职以后,他还在兴银基金担任过一年基金经理,不过兴银基金相关人士也表示,该人早在2019年就已离职。
这一老鼠仓获利金额为165.37万,相比过往金额较低,在行业人士看来,这也显示了监管加大老鼠仓监管处罚的力度,对老鼠仓的零容忍。
趋同交易近三年,获利165万
根据上海证监局的处罚决定书,2013年7月4日至2016年4月29日期间内,乐某先后担任公募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管理的中国优势、成长先锋、双核平衡、上投中小盘、健康品质生活等五只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享有基金交易查询权限),以及成长动力、中国优势、健康品质生活等三只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享有基金交易查询、决策权限)。
此外,还间断性受托承担成长先锋等十三只公募基金的基金备份授权交易(仅按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指示下单)或基金备份授权交易(视同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所有权限)相关职责。
乐某也因上述任职知道了基金相关未公开信息。而在任职期间,他正是通过职务便利获取的基金相关未公开信息,进行了趋同交易。
处罚书显示,乐某利用王某在华泰证券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包括普通证券账户及融资融券证券账户),与其任职的成长动力、中国优势、健康品质生活、成长先锋、上投中小盘等公募基金发生趋同交易,趋同交易金额合计5481.98万元,趋同获利金额合计165.37万元。
乐某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被上海证监局没收违法所得165.37万元,并处以165.37万元的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乐某毕业于美国克拉里恩大学,自2007年3月至2010年8月在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10年8月起加入上投摩根。
他在2014年11月17日至2016年4月29日管理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活期间,获得了42.79%的回报率。可以说,他经历了2015年完整的大牛市。据悉,在此之后他也一度转战私募。
2018年,乐某再次成为公募基金经理,在兴银基金管理兴银大健康。这次他没能延续此前的市场“好运”,管理基金的一年时间,产品亏损22.28%。
监管趋严,零容忍发威
记者注意到,近日还有一起老鼠仓交易的处罚也引发了行业热议。
大成基金原信息技术部总监蒋卫强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获利被处罚,并被采取了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老鼠仓”案例公开之际,事件已经发生多年。而大成这起案例公开时,事件才发生不久。根据处罚书,蒋卫强在2017年5月17日至2021年4月22日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了未公开信息,并进行了趋同交易。
可见,当前监管机构对于“老鼠仓”的监管愈发严格。今年8月17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其中提到,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应当坚决杜绝内幕交易行为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投资、研究和交易等部门相关人员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内幕交易防控机制。
财联社记者通过梳理144家基金公司(含公募基金公司、券商资管等)旗下产品年报发现,至少有27家公募在2020年遭到监管稽查或处罚。这也相当于每10家基金公司中,便有1-2家在过去一年中被监管点名。
华夏基金旗下产品的年报信息显示,该公司在2020年曾收到北京证监局有关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虽然年报中并未透露华夏基金因何被监管责令改正,但这家头部公募被监管处罚一事,依然引起了市场关注。在公司产品年报中,华夏基金表示,收到监管函后,公司已按要求改正并报告。
国泰基金、银河基金同样在去年受到过监管稽查。上海证监局对这两家公司进行检查并发现问题后,进而对两家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了监管措施;平安基金、永赢基金、华泰柏瑞基金也收到了监管机构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还对平安基金相关责任人采取了监管谈话措施。对此,这三家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监管机构提交整改报告并完成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景顺长城基金分管副总经理亦曾受到监管问询。该公司旗下产品年报显示,由于景顺长城基金信息技术业务人员未对系统测试结果进行审查,致使公司旗下个别基金出现拉抬股价的异常交易情形。由此,相关分管副总经理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谈话的决定。
在27家基金公司收到的监管处罚中,内控问题成为了重点监管内容。华商基金和新华基金便存在着类似的问题。以华商基金为例,2020年,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华商基金出具了《关于对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指出管理人风控管理工作存在疏漏、内部监控不健全。对此,华商基金表示自身立即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排除业务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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