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 近日,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天眼查发现,上海海俪恩隐形眼镜光学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沪市监长处〔2021〕052021001109号)。该公司因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
具体处罚事由为,当事人在其销售的海俪恩品牌三款隐形眼镜产品页面,上线艺人杨超越的形象照片以及视频宣传内容,三款产品均为第三类医疗器械,而杨超越担任代言产品类别限定为眼罩,并不包含医疗器械。
上海海俪恩隐形眼镜光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9日,注册资本为7500万人民币。该公司由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责任编辑: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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