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 通讯员邵先会)2021年1月至11月,新增缴存人数1296人,比2020年全年增长28%;新增缴存额1854.63万元,比2020年全年增长148%;新增发放贷款94笔,比2020年全年增长185%;新增发放贷款3158.6万元,比2020年全年增长207%……
日前,记者从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桂林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试行)》,截至2021年11月,全市共有2617人办理了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累计缴存金额2727.77万元,累计127位自愿缴存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累计发放贷款额度4188.1万元。
“但在我们的宣传过程中,仍有不少市民对自愿缴存心存疑虑,持观望态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有诸多好处:
第一,缴存门槛低,并且账户金额可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辖区内居住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不包括外籍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人员进入单位就业,且由单位统一缴存的,应当办理转移合并手续,转移合并后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管理。自愿缴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可以享受和单位缴存人员同等的提取政策。自愿缴存人员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使用条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自愿缴存人可以根据自身贷款情况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自动划转等提取业务。
第三,符合条件的自愿缴存人员可以享受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在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25%,五年以下贷款年利率为2.75%,而商业银行贷款的基准年利率为4.9%。以等额本息的方式申请住房贷款40万元、期限20年为例,按现行的利率计算,办理住房公积金每月还款额为2268.78元,贷款总利息为144507.93元,办理商业银行贷款每月还款额为2617.78元,总利息为228266.29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息少83758.36元,平均每月节省3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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