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决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推行电子证书,涉及执业药师、护士执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等31个职业。
人社部:全面推行执业药师电子证书
日前,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推行电子证书。
按照人社部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通知》明确,护士执业资格、执业药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等24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证书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具体如图:
图丨网络
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7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证书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的电子印章。具体如图:
图丨网络
同时,《通知》提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执业药师,再次被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此前,人社部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执业药师再次列入2021年版目录。优化后的目录与2017年相比,职业资格减少了68项,削减49%。
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外,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乡村兽医资格、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
据了解,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72项职业资格(含执业药师),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
本次调整是在2017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基础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情况进行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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