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山县公安局通过认真组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11年前强奸抢劫积案,实现了“大案必破、积案必侦”的办案目标,严惩了违法犯罪,保障了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0年8月某日晚,受害人在微山县城区某处乘坐出租车,后被该出租车司机强奸,随身携带的数千元现金被抢走。案发后,微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车辆系假牌照,出租车身份系伪装,受害人因惊吓恐慌,未能提供更多线索信息,案件迟迟未能侦破。
今年以来,在“双清”工作中,微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历史积案、疑案进行统一梳理。技术侦查中队民警对受害人被强奸抢劫案件线索进行集中归纳、处理,最终,通过蛛丝马迹,发现案件突破口。
此后,刑侦大队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2021年12月27日,微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通过细致研判,组织力量,开展抓捕,最终在滕州市鲍沟镇将犯罪嫌疑人褚某兵抓获。
经连夜突审,在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褚某兵不得不供述11年前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褚某兵,男,49岁,滕州市鲍沟镇人,11年前,为实施强奸抢劫,扮成出租车司机,驾车流窜,物色作案对象,巧遇受害人,诱骗其上车,最终实施强奸抢劫犯罪。作案后,该褚隐藏较深,一直逍遥法外,直至此次被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褚某兵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11年重大强奸抢劫积案的成功侦破,彰显了微山县公安局刑侦民警锲而不舍、主动担当的拼搏精神和敢打必胜、攻坚克难的坚强战斗力,充分展示了刑侦部门忠诚履职的使命情怀,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下一步,微山县公安局将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微山刑警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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