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纠纷发生的时间节点不同,其处理方式也会有很大的差别。大多数纠纷都是发生在工程完工以后的结算阶段,但也有一些纠纷,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纠纷,往往会导致停工,如果最终无法协商一致,乙方就只能撤场。
撤场,意味着双方的矛盾非常深,因此,为了让工程款更稳,乙方必须在撤场前后做好相关收尾和证据保存工作,否则在后期追收工程款时,将陷入极为不利的局面。本文中,就为大家介绍一起乙方被迫中途撤场,建永律师第一时间帮乙方申请施工现场证据保全,为其挽回巨额工程款损失的案例。
案情简介
某装修公司与某集团公司签订了《施工承包工程合作框架协议》,约定装修公司将案涉商品房小区工程中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装修公司施工。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按约定完成了合同中的部分工程,总工程造价约2000万。
但在合同未全部履行时,因集团公司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原因,案涉工程被迫停工,装修公司提前撤场。在停工期间,装修公司多次与集团公司协商工程款结算事宜,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双方一直未办理结算。
办理结果:和解胜诉
撤场后,为了保障自己的工程款权益,装修公司及时委托了建永工程款解决中心所代理本案,我中心接受委托后,认为本案案涉标的额较大,双方存在争议的部分有很多。且经过查询得知,甲方已经委托其他施工队入场施工,这样一来,很可能因为施工现场变化,导致我方委托人已完工部分工程量的争议难以解决。
于是,我中心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和法官取得联系,到现场做了证据保全。由于我方准备充分,在诉讼过程中又申请冻结了甲方的财产,在法院的主持下,甲方公司提出和解,基本上同意了我方主张的全部工程款金额。
代理思路
建永工程款解决中心接受本案委托后,仔细分析案情,第一时间得出结论:对于中途退场的工程款纠纷案,工程量的确认是至关重要的。本案中,装修公司中途停工退场后,在双方还未确认已完工部分工程量时,集团公司就安排了新的施工队进场准备施工,因此,我方必须赶在新施工队正式开工前确认已完工部分工程量。
一开始,装修公司委托公证处到现场公证,但未果,于是果断联系了建永工程款解决中心。我中心第一时间起诉立案,在最短时间内与法官沟通联系,征得同意后前往现场做了证据保全,对已完工部分工程量做了确认。
这样一来,成功避免了施工现场遭破坏,无法确认工程量的隐患。随后,在诉讼过程中再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甲方公司账上的资金及房产、车辆等财产,甲方公司不得不主动提出和解,并几乎承认了我方主张的全部工程欠款。
本案之所以如此顺利,一方面是因为委托人装修公司自身嗅觉较为敏锐,在公证无果后立刻委托我中心代理了本案,而我中心在接受委托后也根据案情第一时间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成功保留了证据,替委托人规避了工程款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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