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一院一亮点”“一部门一特色”创建活动,两级检察院就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一次全新探索,力求通过特色亮点创建,践行司法为民、强化履职担当,提高业务能力素质、推动过硬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省会城市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今天介绍晋安区检察院《一体两翼三支撑 晋安检察护航民企稳提升》创建项目工作情况。
迎难而上展实力
匠心铸检 奋楫争先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晋安湖“三创园”以创新、创业、创造为引领,推动园内百余家高新技术企业优化提升,打造都市型新兴产业集聚地,是晋安区乃至福州市的重要经济增长引擎。经济发展形势欣欣向荣,但仍存在涉企犯罪屡发、企业法务不够精专、企业维权困难等情况。
据统计,近三年共发案39件,其中侵害企业犯罪案件22件,涉案金额近3亿元,涉及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罪名;企业法人及内部员工犯罪17件,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罪名。
为对接晋安湖“三创园”发展法治需求,晋安区检察院通过“一体两翼三支撑”,把“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生产力”融入检察办案中,开展精准化法律服务,多方位护航晋安湖“三创园”高质量发展。
01“一体”统筹全院办案力量
下好办案护企工作一盘棋
机制文件先行
晋安区检察院陆续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金融、计算机等专业办案小组,从依法定罪处刑、强化产权保护、慎用强制措施,到推出“三联三帮三促”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司法举措。
点线面联企惠企
多次与区工商联、区金融办联合会商,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联合调研等常态化机制,及时了解有关非公企业最新政策和发展情况,对异常经济活动、侵犯民营企业权益、非法集资犯罪苗头,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借助外脑外力,检察机关邀请公安机关、税务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围绕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研究辖区涉税犯罪模型、筛选研判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线索以及针对涉税犯罪案件办理和证据标准深入探讨,完善办案规范,推动深度打击。针对一起小微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综合考虑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及其犯罪情节轻微、主动到案补缴税款等情节后,晋安区检察院依法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加速度检察服务
依托第二检察部,构建办案——服务一体化绿色通道,做到涉企案件快审快结。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综合考虑主观犯意、危害后果、违法情节,准确认定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今年以来办理涉企案件19件30人,作出不起诉或建议轻缓刑13人。对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实行公开审查,针对一起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涉嫌串通招投标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增强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
02“请进来”“走出去”两条工作主翼
开门纳谏、问计问需
晋安区检察院先后开展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大范围地“请进来”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聚合力”“治已病”“防未病”多层面,检政企共同探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思路和新举措。
近年来,晋安区检察院深入走访了“三创园”的高意科技、盛辉物流等企业,以点带面“走出去”,围绕民营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指引等提供法治宣讲、法律咨询等“菜单式+个性化”法律服务,服务过程中提出建议20余条均获企业采纳。
03“三支撑”平台服务重点各有不同
让检察服务供需对路、专业对口
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联络点以楼宇企业为辐射面,面向盛辉大楼内60多家企业及周边企业,组建检察官、企业家微信联络工作群,开设法律知识阅读角,建立楼宇LED法治文化墙等,用服务清单对接问题清单,让企业和企业家真正知经营风险、可合法预期、得充分救济、有安全保障。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营企业窗口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针对时间是非公企业的宝贵“成本”,实行院领导带案接访、包案化解制度,引入律师参与接访,办结率和回复率均为100%。今年以来,共受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信访8件,已办结7件。
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体现检察监督刚性,发挥前哨作用,通过公检共同核查涉企犯罪案件底数,以调取卷宗、信息共享、专网查询等方式深挖侦查监督线索,重点监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涉企刑事案件久拖不决、涉企案件裁判不公以及利用虚假诉讼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等问题,防止案件久侦不结、久拖不决。
针对网约车异地被诈骗立案难问题,成功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并追回涉案车辆。针对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460万余元案件中发现企业经营漏洞,该院有的放矢制发检察建议,促成相关企业完善合同风险防控等监管机制。
企有所需,检有所应。晋安区检察院坚持办理涉企案件做到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三箭齐发,力求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高度统一,以案例提醒、以法治护航、以机制保障,用更优质的检察服务保障晋安湖“三创园”高质量发展。
来源:晋安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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