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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对大家提出的问题给予了积极的回复,我们收集起来分享给大家。
01
问:电梯检验员证件丢失如何补证
2019年考的电梯检验员证件丢失如何补证,特别着急,麻烦告知。
总局回复:您好,请与我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联系咨询(010-59068675)。
02
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
总局领导好,在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批准日期为2013-01-31,有效日期2017-01-30.该作业人员于2016年11月到期前复审,但是复审中记录注明有效期2020-11-07。作业人员证书复审后,其有效期的起算时间不应该为复审日期。而应该是第一次发证时的有效期的截至日期。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601-2019中规定作业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前一个月进行复审,并未规定复审之后,第二次证书的有效期的起算时间?是否能以复审日期作为该证书有效的起算时间?谢谢
总局回复:有效期的起算日期为发证日期,换证时,一般应以原证书到期日期为新证书有效起始日期。以复审日期作为新证书有效起始日期的,应当收回原证书,防止申请人同时持有2本有效证书的情况。
03
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质
总局领导您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质从何时算起?是检验证书上的发证日期?还是执业注册后才有资质?还是有其他日期?
总局回复:从发证日期起算。
04
问:行政许可报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许可系统无法登录,什么时间可以申请报名
总局回复:目前您可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登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选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系统”后申请。
05
问:网上办理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换证遇到问题
我公司所持质检总局颁发的电梯制造A级许可证(2021年8月14日到期)和四川省技监局颁发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2021年7月26日到期)。
按规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 6 个月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许可证换证申请。现在离提前6个月的要求,时间还剩13天。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系统”完成法人用户注册、登录后,当进入到“我要办-详情页”选择“生产企业许可申请填报”的“直接办理”,在出现的“单位许可申请”页面选择“我单位已取得行政许可证书”并点击进入,但显示“没有找到匹配的记录”。到此,无法进行换证申请的下一步操作。
请问该怎么办?
总局回复:您好,目前四川省行政审批暂未使用总局开发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系统,相关许可申请您可登陆四川省的政务服务平台申请。
06
问:特种设备检验资质换证申请
1、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资质到期换证申请在哪个网站办理?
2、我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2021年9月到期,可否提前办理网上换证申请?能否在1月底办理网上换证申请?
3、从哪里找到换证申请网上填报说明?
4、请给一个网络管理员的确切电话。
07
问:检测资格证书
我的检测资格证书2021年3月份到期,经网上查询到期是3月31日,上个月上不了网,我现在报不上名,如何处理。
总局回复:您好,请说明所持的检验证书类型,若是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RT、UT、MT、PT的I、II级,直接向所在省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除上述项目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申请,需要在总局平台上申请(http://sepsclient.cnse.samr.gov.cn)。
08
问:许可项目咨询
总局领导:我司关于许可项目的咨询,认证监督管理司建议我司向总局特设局进行咨询。请问总局特设局的联系电话及联系部门电话?
总局回复:电梯场车游乐索道受理评审82260381 压力管道安装检验检测机构受理评审82261672 起重机械制造受理评审82260344 安全附件压力管道设计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受理评审82261763 锅炉制造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制造受理82261762 (PS:电话前面加上区号010)
09
问:关于2019年54号公告执行问题
总局领导:总局2019年54号公告已经发布。在新修订 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公布之前,该公告中关于取消检验人员换证的继续教育证明的规定可以暂不执行吗?
总局回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目前正在修订考规,新考规实施后,按新考规执行。
10
问:关于电梯检验师报名条件的问题
根据TSG Z8002-2013附件B规定,特种设备检验师报名条件:1、理工类大专及以上;2、持检验员证4年及以上;3、技术职称工程师及以上;4、专业培训经历。现听闻关于工程师职称(理工类中级职称),总局要求是评审取得的,哪么问题来了,如下:
1、TSG Z8002-2013附件B规定的工程师并没有明文规定要求是评审取得的;
2、我国很多专业现在都是以考代评,不组织评审,哪么这些专业怎么办?如:原人事部印发的《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第十条 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第十一条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总上所述,请总局予以答复为盼。
总局回复:申请特种设备检验师需具备的中级职称,应为各地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具体请咨询考试机构。目前,我局正在修订考核规则,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
11
问:作业人员证到期复审,国家公示网查不到信息。
我的电梯作业人员证准备到期需要复审,可是在国家作业人员查不到信息办不了,我在广州市质量发展研究中心网站查询是有效期内的,按网站指引进行信息登记补充,迟迟也没有在国家网公示出来,再打电话过去问工作人员告知2016年的证现在端口已关闭无法上传作业信息到国家网,需要复审需到当地递交复审申请表。我现在外省工作暂时回不去,是否可以让考证培训的发证部门出据证明让我在所在的市场监督部门完成复审换证?
12
问:在TSG Z6001-2019中的第十五条中规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请问1:那如果申请人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没有相应的考试机构,或者有考试机构但没有相应的考试项目,那这些申请人如何申请考试呢?
请问2:如果申请人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有相应的考试机构,是不是必须在当地考试,还是也可以去别的地方报名考试呢?
总局回复:申请人应当向户籍地或工作地的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到其指定的考试机构参加考试。属地县(区)发证机关无申请项目发证权限的,应当向其上一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13
问:特种设备取证考试
您好!请问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考试是否必须经过指定的特种设备培训机构的相关培训?未参加培训能否直接参加取证考试?是否有相关文件对此有说明?
总局回复:取证培训属于社会行为,没有专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只要满足考核规则的申请条件即可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请查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14
问:关于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的几点困惑
关于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的几点困惑
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2.2.1条“人员”中,要求“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学历应当为理工类专业”。作为特种设备许可申请单位,在接受评审和发证审查中,遇到了对理工类专业要求的困惑甚至是障碍,希望得到解答:
1、理工类专业包含很多种具体的专业,而且学历证、职称证的专业名称也很多。《许可规则》中明确列举的机械、电气、金属材料、焊接、无损检测等几种专业只是理工类专业中有代表性的一部分。
请问:学历证、职称证一定要明确有《许可规则》所列举的这些专业的字眼或类似字眼才行吗?
2、因为国家经济发展阶段和企业发展的历史原因,有许多年龄较大(主要是五十多岁及以上)、长期在特种设备生产或充装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他们的特殊情况是:
国家在改革开放后企业发展迅速,工程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所以将很多技术基础好、有事业心、责任感强的技术工人和非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或学历的人员补充到专业技术岗位上。这些人当中的许多人,虽然没有理工类专业学历,但是在长期工作实践的同时坚持学习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很好地掌握了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并且通过国家的考试、考核、评审取得了专业技术职称,有的甚至是国家破格授予专技术职称的。他们在特殊的历史时期走上专业技术岗位,踏实努力,以实际工作成效为国家和企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证明了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
请问:这些人一定要有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或学历吗?坚持不懈自学钻研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并积极实践、接受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和考核并取得专业技术相关证书、参加专业技术交流等等,算得上是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专业技术“学历“吗?
3、技师、高级技师有的只是技校、职高、中职、高中,甚至初中学历,不全是具有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或学历的,而是在长期的实践及理论学习中获得并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通过考试、考核、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证书的。
请问:这些人也一定要有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或学历吗?
15
问:关于企业自检机构检验范围的问题
请问特种设备企业自检机构都可以检验什么范围的特种设备?是否要求必须是本企业控股的子公司才算是其检验范围?
总局回复:检验机构母体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16
问:电梯检测时维保员工消极配合
总局老师您好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附件4电梯定期检验规则(试行)中2.6 ‘实施现场检验’中提到“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安排专业人员配合实施检验”。而附件3电梯检测规则(试行)中2.8 ‘实施现场检测’中并未提到由谁来配合现场检测人员实施检测,从而导致现场维护保养人员钻空子,消极配合电梯检测,给电梯检测造成巨大困难,无法完成电梯检测。
请问总局老师,如果实施电梯检测时,是否需要有“如附件4中所要求的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安排专业人员配合实施检测”?
总局回复:谢谢您的提问!一是依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坚持电梯检测的市场属性,由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电梯自行检测,不具备自行检测能力的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维保单位或经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检测工作。二是具体实施检测的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学习和培训,提高检测工作能力,按照《电梯检测规则(试行)》的要求开展现场检测工作。
17
问:关于电梯检验员注册
您好;我是两工地检验机构的一名工作人员,我现在持有电梯检验员证,准备考电梯检验师,单位注册不上,中国特种设备协会也不给注册,我想知道怎么才能注册?
总局回复:您需要实际从事电梯检验工作,即在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测机构或有电梯检验资格的综合检验机构中工作,方可办理执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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