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石家庄1月7日电 (朱鹏涛)从河北省检察院获悉,河北省检察院近日发布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覆盖了当前多发、常见的洗钱罪上游犯罪类型,包括非法集资犯罪、毒品犯罪等,充分揭示了不同上游犯罪中洗钱犯罪的常见手段。
河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刘文海表示,该批典型案例彰显依法从严惩治洗钱违法犯罪的鲜明态度。该批典型案例中,有的是检察机关在审查上游犯罪时发现洗钱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有的是检察机关对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自行侦查,有的是检察机关通过综合运用间接证据有力证明和指控洗钱犯罪,从不同侧面展现了检察机关对洗钱犯罪不姑息、不放纵的司法态度。
在洗钱犯罪中,很多资金转移是通过金融系统进行的,金融系统可为侦破洗钱和相关犯罪案件提供精准的金融情报和资金流转证据。该批典型案例中,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执法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职能,协助公安、检察机关追踪资金、固定证据、分析研判,为查处洗钱犯罪提供有力支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追诉洗钱犯罪的同时,切实履行引导侦查、自行侦查等职能作用,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
另外,刘文海介绍,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自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的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将遵循加大对洗钱犯罪惩治力度的立法原意,理解好、执行好刑法新规定。在办理各类洗钱案件以及办理上游犯罪案件中,强化打击“自洗钱”犯罪的意识,提高准确审查发现“自洗钱”犯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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