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备受关注的江秋莲起诉刘鑫(后改名: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69.6万元。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告诉南都记者,判决结果在预期中,其代理该案曾面临了多种未经过的困难和庭外压力,相信案件的判决对社会道德价值有风向标的作用。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就读于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后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被告人陈世峰后因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对于案发时刘鑫在江歌遇害时拒开门的争议行为,2018年10月15日,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对刘鑫提起诉讼。2021年4月15日,该案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原告提出民事赔偿207万,刘鑫的代理律师做无责抗辩。
1月10日下午,黄乐平告诉南都记者,该案的判决结果及判赔金额,在律师团队此前的预料中。“对于涉及刘鑫责任的证据,我们提交的证据比较扎实。相比(赔偿)金额,最重要的是,刘鑫有过错责任这一核心观点被法院采纳了。”
黄乐平告诉南都记者,其从业超过17年,但代理该案还是面临了多种未经过的困难和庭外压力。他表示,相信案件的判决会对社会道德价值引领发挥风向标的作用。
南都记者了解到,该案原告此前提起合计207万的赔偿,其中精神损失费为30万。一审法院判决书内文显示,法院认为,刘暖曦事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一直关注该案的律师丁金坤告诉南都记者,该案精神损失判赔的金额超过了一般案件。“法院应该是对案发后还有精神伤害,一并纳入考虑。”律师杨红良也表示,该案在侵权行为与后果的因果关系认定上简约化处理,突出价值观,“对以后的案件会有影响。”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
该案原被告双方暂未透露是否上诉。
一审开庭前,江秋莲曾告诉南都记者,起诉刘鑫以及其它网络侵权案的赔偿款,将全部捐献。她表示,“捐献是起诉时就做的决定,用于帮助那些像我一样遭遇人生困境的人。”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