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项目立项的批复
有关市(州)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1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项目的通知》(黔农发〔2021〕58号)要求及坝区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各地积极申报2021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并邀请省财政厅、联合市(州)农业农村局进行项目立项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结合省级财政预算规模,现将项目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开阳、湄潭等34个县(市、区)申报的2021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项目立项,坝区名称、工程类别、资金额度等详见附件。
二、县级指导申报主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贵州省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技术指南》《贵州省坝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县级、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分别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通过审查的项目予以批复,并将批复的方案和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额等汇总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建设内容合理、工程类别正确、奖补标准准确。土地平整工程包括田(土)块修筑工程、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输配水渠(管)道、渠系建筑物;道路工程包括田间道、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入田坡道等附属设施;其他工程包括农田防护工程(修建防洪提、排洪沟等)和输配电工程(输电线路、配电装置等)。
灌排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必须修建永久性设施,不得修建土沟、泥结石路等易损毁设施。其他工程不得开展土壤改良、挖塘养鱼、修建圈舍、植树造林、物流冷链等建设。所有工程措施须有宜机化措施,设计时充分研判中型拖拉机入田作业的便利性,田间道路工程合理配套建设入田坡道、错车道和末端掉头点等设施,满足农机作业、农资运输需求。灌排工程合理设置农机通行盖板,保障农机作业通行。
四、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制度(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应委托有建造资质的单位承建施工,聘请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把关,按规定公示项目建设信息,参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立公示牌。项目立项至竣工,周期为8个月,2022年8月31日前须完成市级验收。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贵州省2021年坝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立项明细表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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