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公司销售总监在微信朋友圈违规发布广告,上海美臣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美臣实业)被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10万元。
截自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9月3日,美臣实业销售总监“龙某”,为提高公司产品销售率,在其微信朋友圈内发布该公司“鱼子酱系列产品”的产品广告,宣传页面上标注有“淡斑:分解黑色素,阻断黑色素生成,抑制络氨酸酶活性、消炎:高纯度的烟酰胺能有效的杀死痤疮丙酸”,“保湿亮白真革命‘守护’素颜美肌”。
经查,上述产品无“淡斑”、“亮白”的功效。上述产品广告使用“消炎”的医疗用语,但该产品是普通化妆品,并非药品或医疗器械。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美臣实业作为广告主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认定的“商品的性能、功能”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美臣实业作为广告主发布使用医疗用语的产品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 综上,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企查查App显示,美臣实业为上海美臣化妆品有限公司两大股东之一,占股比例5%。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均为同一人。 上海美臣化妆品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旗下自有美妆品牌有:野菜、法仙奴、美优美、雪肤莱、美露华、奢丝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