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容县沙田柚文化旅游节活动方案》,为积极推动容县文旅产品发展,逐步建立起集旅游产品创意、设计、生产、营销于一体的产业体系,进一步打响我县地域旅游产品品牌,提高我县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丰富文创产品,提升旅游质量。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止。
三、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2021年容县沙田柚文化旅游节活动中标承办公司:广西梵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参赛对象
县内外的个人或单位均可参赛。
五、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共分三类:
(一)旅游产品设计创意类
1.实物类:(1)含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创意伴手礼、特色文创产品以及旅游特色食品。(2)要求:①产品需进行包装,可以是商品,也可以是作坊式产品;②产品轻便,易于携带,原则上不超过10公斤,高、宽不超过100厘米;③有一定纪念价值和地方特色;④价格符合大众消费能力;⑤附产品介绍材料(300字左右)。
2.创意设计类:①具有地域性、实用性、审美性、可转化性、纪念性的设计图稿、外观结构概念设计模型及包装设计,可附打样实物;②作品形式外观造型、图案不限;③适合量产,价格定位和制作成本适合大众消费。
(二)文化创作产品类
以我县文化旅游为主题(内容)创作的文化产品包括:①文学作品。散文(故事)、古体诗词(对联)、歌曲;②摄影;③美术、书法等作品创作评比。
1.文学作品:
(1)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未公开发表过);
(2)散文、故事每篇原则不超过3000字;
(3)古体诗词、对联须符合格律要求;
(4)歌曲需送录制好的音频成品(MP3或Flac等格式均可)及纸质版歌词、歌谱(五线谱或简谱均可)。
2.摄影作品:
(1)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为电子文档、文件注明作品标题和简要拍摄说明、拍摄时间、地点;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突出艺术性、宣传性、特色性;选送幅数不限;
(3)参赛作品以纪实手法表现,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作品。
(4)投稿作品必须提供作品的原始电子版,原件精度要求大小在5M以上,投稿作品1000万以上像素,JPG或RAW格式。
3.美术、书法:
(1)必须为原创;
(2)内容以反映表达容县风土人情、风景名胜、历史人物等为主题,内容健康向上。
(3)尺寸:美术作品以4尺宣为主,画类不限,以中国画、油画、水彩画为主;书法作品不小于4尺,不大于6尺整张宣纸,书体不限,篆、草书作品附释文。不用装裱。
(4)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正楷铅笔写上作者姓名、电话、单位、身份证号码。
(三)容县旅游小视频评比
1.必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过。
2.内容为拍摄(需配背景音乐、解说)我县风景名胜。
3.时长3分钟左右,像素清晰,格式为常见播放格式。
六、奖项设置
(一)金奖:每类各2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各500元。
(二)银奖:每类各3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各400元。
(三)铜奖:每类各5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各300元。
(四)优秀奖:每类各5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各200元。
七、参赛办法
1.时间:2022年3月25日前;
2.收稿办法:将作品发送到3177908475@qq.com,实物作品邮寄或径送至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规划发展股(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北门街87号,县政府七楼,联系人:陈世灵,联系电话:0775-5320936,手机:13347651093);
3.填表:参赛每件作品需填写参赛表。
4.以单位名义参赛的,要加盖公章。
八、评审
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结果将择日公布。
九、版权说明
(一)所有参赛作品不退;
(二)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参赛作品用于非营利性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宣传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四)凡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所有获奖作品若不符参赛规则要求,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
十、本次评比最终解释权归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有。
来源: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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