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近日,乐居从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广“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的意见。
改革目标是:到2022年底,全省“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取得初步进展,各设区市至少有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房证同交” ,并发出“地证同交”首证,到2025年底,全省“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 “房证同交” ,全省新供地项目全部实现“地证同交” ,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房证同交”“地证同交”实施范围
1.“房证同交”实施范围
“房证同交”适用于房屋交付时已经完成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规划验收,缴清相关税费,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全省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均可申请“房证同交”。
2.“地证同交”实施范围
“地证同交”适用于土地交付(包括 出让、划拨、租赁、授权经营、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时已完成权籍调查,缴清相关税费,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供地项目,以“标准 地”方式出让的,应全面推行。
业务办理流程
1.“房证同交”主要流程
(1)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房证同交”服务申请, 并就交房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进行承诺.
(2)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人防等相关部门通过提前介入和过程管控,指导房地产开发建 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时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预测绘成果,相关职能部门依据 预测绘成果建立楼盘表,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设定不动产登记单 元代码,将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贯穿房屋生命全周期.
(3)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要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人防等部门申请验收,相关部门依职能开 展联合验收,加快完成规划验收、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4)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时缴纳相关税费,向不动产登记机 构提交首次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及时办 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
(5)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前,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组织购房人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缴纳 相关税款,税务部门及时将完税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 产登记机构根据申请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在房屋交付 时向购房人交付不动产权证书.
2.“地证同交”主要流程
(1)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交付前完成权籍调查工作,相关费用 由用地单位承担.自然资源部门提供“地证同交”服务清单,用地 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地证同交” 服务申请,并就交地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进行承诺.
(2)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引导用地单位依照土地使用审批流程 办理相关手续,按时缴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税务部门及时出 具相关完税信息.
(3)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自然资源部门内 部的权属来源、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等相关信息,提前做好登记发 证各项准备工作.
(4)用地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登记申请,在土地交付的 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向用地 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点击查看业内观点:朗润智业李彦霖:山西推广“房证同交 地证同交”倒逼开发商规范开发流程 重视项目质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