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7 日在政府公报上发布了关于根据《土地法》征收的权利和法律行为登记费的公告,房地产类型为住宅楼或商业楼和公寓的土地。 它指出,提供支持和减轻想要拥有自己房屋的人的负担是临时措施,来促进房地产交易,创造经济稳定,包括帮助维持房地产行业的经济活动水平, 保障了公众利益及维持泰国国家经济活力。
根据《土地法典颁布法》、B.E. 2497 颁布的第 47 号部长条例 (B.E. 2541) 第 2 (7) (k) 条和规定费用和开支的部长条例第 1 (7) (G) 条与共管公寓 BE 2553 相关,内阁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前通过了一项决议,规定了减少根据《土地法》登记权利和行为的费用的规则。并根据公寓法,在住宅楼或商业楼的不动产转让和抵押中,或者为那些购买价格不超过 300 万泰铢的房地产的人提供此类建筑物和公寓的土地。符合以下标准:
收取不动产转让登记费,同时办理该不动产转让登记的不动产抵押登记费 率0.01%, 购买的房地产为独栋、双联、排屋类型的住宅或商业建筑物,或拥有此类建筑物和公寓的土地,购买价格和评估价格不超过 300 万泰铢,抵押限额不超过 300 万泰铢。 该通知自其在政府公报上公布之日(2022年1月18日)起生效,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例如 300万泰铢的房产,过户费一般按2%交,必须交6万泰铢,措施后减为0.01%,只需交300泰铢,等于减免5.97万泰铢;按揭费为通常按 1% 支付,必须支付 30,000 泰铢,措施后将减少到 0.01%,只需要支付 300 泰铢,等于减免 29,700 泰铢。 总共需要支付 600 泰铢的转让抵押,从 90,000 泰铢,减免 89,400 泰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