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3日,成都中院通过专家评审方式对最终评选出的彭州法院丹景山人民法庭等10个人民法庭授予全市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称号。据了解,成都中院的此次评定全方位展示了成都法院人民法庭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取得的工作成效。
四川大学左卫民教授等法学专家、学者受邀担任专业评委,围绕人民法庭司法服务保障产业功能区、深化诉源治理与专业审判、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共同对参评人民法庭进行公开评议、现场打分。
成都中院表示,近年来,成都全市法院坚持把持续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法院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提升人民法庭能动司法水平,推动成都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来抓。
这次通过“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活动,成功推出一批扎根基层、服务规范、业绩突出、人民满意的新型人民法庭及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辖区人民法庭自身专业特长和区域区位优势,传承和发展“枫桥经验”,促使辖区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参与基层治理等能力再提升,促进法庭各项建设和诉源治理等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同时,新当选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将在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新征程上努力为法治成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