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对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申请保荐业务资格的申请提出反馈意见。
“经查询,你公司拟分管保荐业务的副总经理于2020年被证监局采取公开谴责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事项为作为某证券公司高管未能勤勉尽责,请就你公司分管保荐业务的副总经理的胜任能力进行审慎评估论证。”证监局称。
公开信息显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其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经营机构,注册资本36亿元人民币。
银柿财经记者了解到,反馈意见提到的华鑫证券副总经理名单中,在2020年期间受到过证监会处罚的只有胡映璐,其于2021年2月20日入职华鑫证券。
公开信息显示,胡映璐生于1971年12月,硕士学历。2004年2月至2020年10月就职于中山证券,曾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投资银行管理总部总经理、研究所副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资本市场部总经理等。其中,2019年7月29日任中山证券董事长,任职仅三个月。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中山证券债券承销发行量增长较快,承销增长率为45%、51%,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因此暴露了许多内部风控管理上的问题,中山证券曾遭到监管多次点名。
2019年10月,深圳证监局公布了对中山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中称,中山证券部分债券承销项目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内核环节把关不严、防范利益冲突管理机制不到位、工作底稿留痕不完善等情形;此外,部分资产证券化项目存在监督检查基础资产现金流不到位的情形。
2020年8月,深圳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及责令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措施的决定,中山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1名董事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实际履行高管职责;二是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三是印章管理混乱,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授权和流程不清晰、未严格执行双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审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四是未按规定向监事会报告、人员薪酬管理不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其他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问题。并对董事长兼管委会主任林炳城、总裁胡映璐、合规总监袁玲采取限制高管权利的措施。
同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胡映璐采取公开谴责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胡映璐作为中山证券总裁以及时任分管投资银行业务的高管,未能勤勉尽责。
保荐资格的监管日趋严格,证监会屡次强调中介机构的责任义务。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指出,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应当指定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专业能力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保荐代表人应当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局反馈意见表示对副总经理的胜任能力进行审慎评估论证,那么华鑫证券的保荐业务资格还有希望吗?银柿财经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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