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杭州1月24日消息(见习记者 尚天宇)1月24日,《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会上,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一级巡视员尹林回答央广网记者提问称,《条例》很多内容具有全国引领性,也具有浙江辨识度。
尹林介绍,《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是一部新兴领域的重要创制性立法,涉及到很多前沿性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立法难度大,社会关注度也比较高。
其中,《条例》制定突出“三个导向”。
一是改革导向。《条例》紧紧围绕省委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把握一体化、全方位、制度重塑、数据赋能、现代化的改革特征,着力固化提升改革成果、有效破解改革难题,并充分预留改革空间。
二是需求导向。根据实践所需和基层、群众所昐,拓宽公共数据范围,强化公共数据平台一体化智能化建设,推动公共数据依法收集、充分共享、有序开放、安全利用,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作用。
三是问题导向。聚焦数字化改革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推动公共数据“多跨”流通、高效协同、全面贯通,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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