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
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43号)要求,经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教育部综合认定并公示,确定北京理工大学等201所学校为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见附件1)。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2),统筹协调推进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和有关意见建议报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朱红松,010-66097180;全国校园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办公室李梦莹,010-59893195。
附件:
1.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2.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1月13日
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序号
省份
学校名称
1
北京理工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2
中国科学院大学
3
北京科技大学
4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5
北京市商业学校
6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7
南开大学
8
天津医科大学
9
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中学
10
天津市第二十一中学
11
河北
河北师范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2
河北
河北北方学院
13
河北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4
河北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5
河北
河北安新中学
16
山西
山西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7
山西
太原理工大学
18
山西
中北大学
19
山西
朔州职业技术学院
20
山西
山西警察学院
21
山西
山西省实验中学
22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23
内蒙古
内蒙古大学
24
内蒙古
内蒙古农业大学
25
内蒙古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26
内蒙古
乌兰浩特第一中学
27
辽宁
中国医科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28
辽宁
东北财经大学
29
辽宁
沈阳农业大学
30
辽宁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31
辽宁
沈阳市回民中学
32
辽宁
大连市第十一中学
33
吉林
吉林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34
吉林
吉林医药学院
35
吉林
梅河口市第五中学
36
吉林
通化县职业教育中心
37
吉林
白山市解放中学
38
黑龙江
哈尔滨师范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39
黑龙江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40
黑龙江
哈尔滨市卫生学校
41
黑龙江
哈尔滨市第六中学校
42
黑龙江
佳木斯市第十一中学
43
复旦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44
华东师范大学
45
上海外国语大学
46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47
华东师范大学松江实验高级中学
48
上海市川沙中学
49
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上海闵行田园高级中学
50
华东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51
江苏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52
江苏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53
江苏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54
江苏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55
江苏
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
56
江苏
江苏省通州中等专业学校
57
浙江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58
浙江
中国计量大学
59
浙江
浙江海洋大学
60
浙江
浙江省杭州高级中学
61
浙江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62
浙江
宁波中学
63
浙江
吴兴高级中学
64
浙江
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
65
安徽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66
安徽
铜陵学院
67
安徽
合肥市第八中学
68
安徽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
69
安徽
蚌埠铁路中学
70
福建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71
福建
华侨大学
72
福建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73
福建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
74
福建
福建省三明第一中学
75
江西
南昌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76
江西
江西财经大学
77
江西
南昌航空大学
78
江西
江西中医药大学
79
江西
南昌医学院
80
江西
南昌工程学院
81
江西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82
江西
南昌市第二中学
83
江西
江西省九江市第六中学
84
江西
景德镇一中
85
江西
赣州中学
86
江西
江西省宜春中学
87
山东
滨州职业学院(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88
山东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89
山东
济南大学
90
山东
齐鲁工业大学
91
山东
山东理工大学
92
山东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93
山东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94
山东
东营市第一中学
95
山东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96
山东
济宁市兖州区实验高级中学
97
山东
山东省菏泽第一中学
98
河南
郑州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99
河南
河南大学
100
河南
河南师范大学
101
河南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102
河南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03
河南
黄河科技学院
104
河南
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
105
湖北
长江职业学院(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06
湖北
武汉市第二十中学
107
湖北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108
湖南
湖南农业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09
湖南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110
湖南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11
湖南
长沙市长郡中学
112
湖南
湘潭市第十一中学
113
广东
中山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14
广东
华南理工大学
115
广东
广东工业大学
116
广东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117
广东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118
广东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119
广东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120
广东
深圳科学高中
121
广东
广东广雅中学
122
广东
中山市华侨中学
123
广西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24
广西
桂林理工大学
125
广西
南宁市第一中学
126
广西
柳州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127
广西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28
海南
海南医学院(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29
海南
海南大学
130
海南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131
海南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132
海南
海南省农垦中学
133
海南
海口实验中学
134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35
西南大学
136
重庆文理学院
137
重庆市医药卫生学校
138
重庆市青木关中学校
139
重庆市第六十六中学校
140
重庆市酉阳职业教育中心
141
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
142
四川
四川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43
四川
电子科技大学
144
四川
西南石油大学
145
四川
西南财经大学
146
四川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147
四川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48
四川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149
四川
成都市建筑职业中专校
150
四川
四川省营山中学校
151
贵州
贵州师范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52
贵州
铜仁学院
153
贵州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
154
贵州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155
贵州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56
贵州
凯里实验高级中学
157
贵州
贵阳市第六中学
158
云南
昆明医科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59
云南
云南农业大学
160
云南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161
云南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
162
云南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163
云南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64
云南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65
云南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66
云南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中学
167
云南
曲靖市第一中学
168
云南
昭通市实验中学
169
西藏
西藏藏医药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70
西藏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171
西藏
西藏农牧学院
172
西藏
拉萨中学
173
陕西
西北工业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74
陕西
西安交通大学
175
陕西
西北大学
176
陕西
陕西科技大学
177
陕西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178
陕西
陕西省西安中学
179
甘肃
甘肃中医药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80
甘肃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
181
甘肃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182
甘肃
兰州市第二中学
183
甘肃
兰州市第三十三中学
184
青海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85
青海
青海大学
186
青海
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87
青海
西宁市湟中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188
青海
海东市第二中学
189
宁夏
宁夏医科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90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
191
宁夏
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
192
宁夏
宁夏中卫中学
193
宁夏
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
194
新疆
新疆职业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195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196
新疆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97
新疆
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
198
新疆
新疆实验中学
199
兵团
石河子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200
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201
兵团
石河子高级中学
附件2: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学校急救教育,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为社会培养乐于施救、敢于施救、善于施救的人才,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核心,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为目标,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建设一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深入开展学校急救知识普及、急救设施配备、急救技能培训等工作,探索校园急救技能证书试点建设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急救教育经验做法,推动学校强化急救教育。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作为全国校园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办公室)要统筹资源,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协同推进试点工作进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部署推进试点工作,依托试点学校组长单位成立协作组,调研指导试点学校急救教育工作,开展省内协作和跨省份交流,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建设培训基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交通便利、培训设施设备完善、具有专业培训师资的试点学校作为省级培训基地,动员力量、协调资源积极参与基地建设,辐射带动本地区急救教育培训工作。
(三)组建导师团队。试点工作办公室会同红十字会等部门建设培训导师团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推荐1名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有急救培训经验的医学类院校教师参加。试点工作办公室组织培训导师团队参照《急救技能培训方案(试行)》确定培训内容,为试点学校开展师资培训。
(四)建强师资队伍。试点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研制《急救教育培训师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导师团队在《急救教育培训师要求》框架下为各试点学校培养培训师师资队伍。试点学校可重点培训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确保不少于10名教职员工完成急救教育培训师师资培训。试点工作期间将组织学校急救教育示范课与教研交流活动。
(五)开展学生培训。试点学校要积极利用学生军训、体育与健康课、学生社会实践等渠道开展学生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每年至少培训100名学生。试点工作期间将组织开展学生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展示活动。
(六)健全证书体系。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专业机构已有培训证书,或依托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合作开发急救培训证书。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会同试点工作办公室探索开发校园急救技能证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开展省份内协作和跨省份交流。试点学校要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强化管理,加大统筹调配力度。
(二)强化条件保障。试点工作办公室将动员急救设施设备企业,支持试点学校特别是中西部试点学校配备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动员国内外急救领域优质资源,协助开展急救培训导师和培训师培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策、资金、项目和课题等方面向试点学校倾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广泛开展学校急救教育公益宣传,推广学校急救教育典型案例,普及急救教育知识,提高师生急救教育意识,营造良好的急救教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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