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15日,毛泽东主席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致开幕词时宣布:准备在几个五年计划之内,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具有高度现代文化程度的伟大的国家”。
1954年9月23日,周恩来总理在这次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从“摆脱落后和贫困”必须具备的条件出发,提出要“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这是新中国领导人第一次提出四个现代化的概念。
而四个现代化正式确定为国家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是在1964年底到1965年初召开的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1964年12月21日,周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
周总理在报告中指出:我们今后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他同时提出,要在20世纪内分两步实现四个现代化,即“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经济走在世界前列。”
从此,四个现代化成为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宏伟目标。
1975年1月,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周总理重提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在本世纪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国民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
1979年,想一想我们为四个现代化做了些什么?
时间过得飞快,从1979年到现在,一下过去了四十多年,真的是要想一想,我们为四个现代化做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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