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克思主义之三:艾思奇
30 年代,掀起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高潮的另一位哲学家是艾思奇。 艾思奇 (1910-1966) 早年留学日本, " 九 . 一八 " 事变后回国。 1932 年积极加入关于辩证法的论战,批判新康德主义者张东荪和托派叶青对辩证法的歪曲。 1934 年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反击蒋介石的唯生论与力行哲学。同年,开始为《读书生活》撰写《哲学讲话》 ( 即汇编而成的《大众哲学》),介绍马克思主义哲学。 1935-1936 年任《读书生活》杂志编辑。 1937 年到延安,历任抗日军政大学教员,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员,延安《解放日报》副总编辑。他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宣传和教学工作,致力于把马克思主义哲学通俗化和群众化。《大众哲学》对广大青年起过启蒙作用,也集中体现了他的哲学思想。他主要哲学著作还有:《哲学与生活》、《实践与理论》、《新哲学论集》、《抗战以来几种主要哲学思想评述》、《历史唯物论 . 社会发展史》、《辩证唯物主义纲要》等。
艾思奇的大众哲学思想为时代要求所唤出。 30 年代中后期,广大人民群众为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所吸引,为人类文明史上闻所未闻的伟大长征所鼓舞,以空前的热情投入抗日救亡运动,钻研马克思主义哲学,寻求救国救民之真理。实践需要理论指导,理论也必须掌握群众。双重的需求促成了《大众哲学》的问世。艾思奇列出 24 个标题,涵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部原理,以最通俗的笔法,日常谈话式的体裁,从广大群众所思所想,所做所为的日常生活例子中,阐发深奥的哲学原理,使广大群众不用费很大力气就能够理解、接受,真正做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群众化。《大众哲学》的基本思想如下。
1.唯物论
艾思奇认为,首先应该消除一种错误观念,即我们平常以为哲学非常神秘。这种错误观点一是因为" 观念论哲学 者的混乱" ,一是因为我们亲近的机会太少。他提倡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以消除哲学的神秘性。
艾思奇认为,哲学是人们对于世界的根本认识和根本态度,它研究最普遍最一般的法则,研究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规律。它涉及到世界上千差万别的事物。艾思奇说,千差万别的事物可归结为两大类:" 一部分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例如我们的思想、感觉、意志、感情等等;一部分是属于我们以外的,这就是天上地下以及周围的一切事物" (艾思奇:《大众哲学》,《艾思奇文集》第1 卷,第145 页)。前一部分为主观的事物,后一部分为客观的事物。
他指出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最根本问题。对此问题的不同解决,可划分出哲学上两大阵营。把客观事物当作主观的幻影或当作神灵的心意所产生,把主观事物当作最先和最高的存在,属于主观论。把客观世界当作主观之外的独立存在且遵循自身的规律,主观由客观事物所产生或派生,属于唯物论。他强调除此之外,世界上找不到第三类哲学。
艾思奇把唯物论正确地划分为唯物论、机械唯物论和新唯物论三阶段,论述了它们的区别。唯物论承认物质是唯一真实的存在,物质自身运动;机械唯物论承认物质的运动,但只是单单位置上和数量上的变化,而不是性质上的变化。物质是僵死的,由外力推动方可运动。新唯物论即辩证唯物论,承认事物的数量变化和性质变化,承认性质能够发展、进化,因而物质也能够由低级的简单的状态发展为高级的状态,物质与运动密不可分。认为思想或精神是物质发展到最高阶段的产物,为物质所派生。
2.认识论思想
艾思奇坚持唯物论的可知论,指出唯物论不仅承认物质独立存在,而且认为物质本身可以认识。他举例说: " 当我们说糖是甜的时候,我们所认识到的这种感觉,在形式上固然是主观的,但在内容上,却不能否认这是糖的本身的作用,不能否认我们已认识到了一种物质的客观的性。 " ( 艾思奇:《大众哲学》,《艾思奇文集》第 1 卷,第 171 页)这就是说,认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在内容上却是客观的,是在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中实现的。
艾思奇把认识过程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阶段。他认为, " 感觉器官所摄取的表面影像,我们叫做感性的东西,由感觉器官所得到的认识,叫做 ' 感性认识 ' 。 " ( 同上,第 173-174 页)感性认识不能了解事物的统一和关联, " 但是我们能了解它,我们能用我们的理解力去了解它。用理解力去了解,这一种认识,我们叫做 ' 理性认识 '" 。 ( 同上,第 175- 176 页)。他指出,感性中觉得是同一的,理性中偏偏看出了差别,感性中觉得有差别的,理性中偏偏看出了同一。这就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矛盾。
艾思奇强调认识来源于实践,其真理性也是由实践来证实。实践一方面纠正主观错误,一方面又使人们开始新的认识过程,认识过程就是由感性到理性,由理性到实践,由实践再到新的认识的无限的、螺旋式的循环往复。他坚持了实践观。
艾思奇还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他说,真理必须和客观事物一致,不能由主观随意捏造出来,凡真理都得要有客观性。他区分了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主观真理就是把真理看成是主观的,这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客观真理就是承认真理的客观性,能够反映出客观事物的真理。他主张真理还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即存在着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认为 " 我们把握到的真理,因为它是不完全的,所以在形式上它是相对的。 …… 又因为它是与客观一致的真理。虽然不完全,究竟也是绝对真理的一部分, …… 所以,在内容上来说,我们的真理始终是绝对的,凡真理,都有绝对的内容,相对的形式。 " ( 艾思奇:《大众哲学》,《艾思奇文集》第 1 卷,第 197 页)在他看来,真理因其内容是绝对的,因其形式又是相对的,因而真理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这种理解不太充分,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有些出入。
3.辩证法思想
艾思奇认为,认识论和辩证法是一致的。认识论就是对认识的历史运动之概括,辩证法则是这种认识的历史运动的运动法则。他着重阐述了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四对范畴。
①对立统一规律
艾思奇指出任何一件事情,都是一个统一体,它不仅在内部统一着各种有差别的部分,而且还统一着各种矛盾。他把这种统一叫做矛盾的统一。他认为,矛盾的统一是事物变动的内部的动力。矛盾统一体内部有两种倾向,一是反对自己的倾向,一是维持自己的倾向。矛盾统一体要想维持自身,就不能不压制反对的倾向,否则自身就要被消灭,被打破。但是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绝对的,两种倾向的斗争是永恒的,统一体内部时有冲突发生,因而统一只是暂时的、相对的,在他看来,矛盾存在于自然事物、社会事物和人类思想之中,三大领域内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唯矛盾学说可予以最根本说明,故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 根本原则。
②质量互变规律
艾思奇指出:" 世界上一切的变化,都是质和量的两种变化交织成的,在一个时候,我们看见质的方面没有什么变化,然而量却在那里变化着。在另一个时候,我们又看见质的突变,一种性质突然转化成另一种性质,这叫做' 飞跃' ,也叫做' 连续性的中断'"(艾思奇:《大众哲学》,《艾思奇文集》第1 卷,第213 页)。在他看来,量变是缓慢的,不显著的,质变是显著的,剧烈的。这种由量变开始的变化将引起质变,或质变是从量变转移而成。他还指出,在新的质的基础上,即在新质之后还会开始新的量变,此为从质变到量变,或量变是从质变转移而成。这种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移,即是质量互变规律,为辩证法的第二条法则。
③否定之否定规律
艾思奇认为,因矛盾斗争而引起的事物的前进发展,是依着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或正、反、合)的三个阶段行进的。事物经过两次的否定,就把它所有的矛盾的双方都解决了。于是得到一个新的矛盾统一体,在此基础上开始新的正反合的发展。他指出,这里的" 否定" 不是消灭,而是在克服了旧事物主要性质基础上的保存,因而这里的" 否定之否定" 不是循环和简单重复,而是螺旋式的前进上升。" 这在动的逻辑上,成了第三个定律,和以前的矛盾统一律质量互变律并行,称做否定之否定律。" (艾思奇:《大众哲学》,《艾思奇文集》第1 卷,第221-222 页)
④本质和现象
艾思奇指出,现象是事物表面上的变动不居的表现,本质是贯串在这些现象根底里的比较固定不变的法则,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现象易于觉察,本质藏于现象背后,不易发现,故而第一,要精细地观察现象,研究现象;第二,每种现象只表现本质的一方面,而非全部,要把各种现象联系起来研究。艾思奇认为,唯有此,方可发现事物的本质,科学的任务——通过现象揭示本质才得以完成。
⑤形式和内容
艾思奇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内容包含着事物的本质和现象的全部,它具有一定的形式。形式表现内容,为内容所决定,其发展滞后于内容的变化。他指出,适当的形式能很好地表现内容,并推动内容的发展,滞后于内容的形式则限制甚至束缚内容的发展。内容与形式是矛盾的统一。而当内容本质向前发展,内容和形式就敌对地冲突起来,形式成了内容发展的桎梏。" 于是不能不打破旧形式,建立新形式"。他还指出,打破旧形式,不能单单从形式入手,而应促进它与内容的矛盾,在新旧内容的本质性地转化发展中,新形式出现,代替旧形式。这就是说,旧形式的被打破、新形式的建立,都以内容及其内在的矛盾发展为基础。
⑥必然性与偶然性
艾思奇认为:" 一种情况在一件事物的变化里,不一定是根本不可少,不一定可以规定出来,就是偶然性。反之,某种情形,对于一件事物的变化根本不可少,而且能决定这件事物的变化,使它一定取某种状态或依着某种法则变化,这就是必然性。" (艾思奇:《大众哲学》,《艾思奇文集》第1 卷,第271 页)必然性根源于事物本身和事物的内部原因,但偶然性也不能忽视,犹如外部原因对事物也往往有重要的影响。他还指出,必然性贯穿在无数的偶然性中,并借着这无数的偶然性的存在而表现出来,发现出来;偶然性以必然性为根底,无数的偶然性的集中,可形成一种必然性的发展。这就是说,偶然背后有必然,偶然可以转化为必然,必然以偶然为补充,借偶然而表现出来,二者是对立的统一。
⑦可能性与现实性
艾思奇认为,可能性就是将来可以实现出来的意思,现实性则是一种可能性已经实现出来的意思。他指出,可能性可以转化为现实性,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一方面要有客观事实上的良好条件,要遵循事物自身发展的进程和现实可能性,另一方面又要有主观的努力,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创造实现可能性所必须的条件,否则,客观条件无论怎样好,还是不会有转化的成功。可能性与现实性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对立。
艾思奇强调指出,概念和范畴是思想反映世界的形式,它们包含各方面的事实内容和事实矛盾,研究它们,就是要研究这其中的内容和矛盾。
从以上介绍中可以看出,《大众哲学》全面、系统阐述了辩证唯物主义。尽管其中有一些不足之处,但它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促进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并在其中占有一席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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