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认真贯彻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继续服务好“六稳”“六保”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确保及时拨付农民工工资。
一、压实责任,严格把关。根据青岛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严格审核工程款资金支付,提出“先付农民工工资,再付工程款”的原则,强化对农民工工资资金支付监控措施,对基本建设项目单位是否签订农民工工资协议、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否将资金支付到专用账户等环节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到位。
二、加强服务,精准施策。针对近年来出台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规定,通过微信群、电话沟通、面对面指导的方式,及时转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山东省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签订农民工工资补充协议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让项目单位掌握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规定,做到“政策清,业务明,方法准”,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力度,提升效率。采用“首问负责制”“即时办结制” “一次告知制度”等内控制度,加快业务办理,确保农民工工资快速精准拨付。只要服务对象一进门,首先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及时答复、跟踪落实办理情况,使服务对象“满意”而归;采取“即时办结制”,审查合规的业务,当场受理,当场办理完毕,确保农民工工资都能够及时合规拨付;采取“一次告知制度”,对于审核发现的不合规业务,在系统中列明不符合的原因并退回,单位整改后再予以拨付。
四、履职尽责,确保实效。大力排查处置欠薪隐患,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梳理,对发现的未及时提报农民工工资协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电话或微信群的方式进行提醒,督促总承包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和开立农民工工资账户,严格落实分账制管理,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于已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足额予以兑付;未进行验收的工程项目及时跟进工程款拨付进度,全年支付农民工工资4亿余元。在定期通报的欠薪线索和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预警信息中,经审核的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欠薪线索为零和监管平台预警信息为零的成效。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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