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兑换直接在岜夺村的超市进行,不但让我们更加注重环境卫生,还让我们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真是太方便了。”元旦春节期间,凭积分券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莲城镇岜夺村“爱心超市”兑换年货的群众纷纷感慨道。
开办“爱心超市”是省纪委监委驻岜夺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期间提升群众内生动力、促进群众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省纪委监委驻村工作队及岜夺村“两委”定期对群众人居环境、产业发展、义务教育等方面进行打分,群众根据得分到“爱心超市”无偿兑换商品。“爱心超市”运营经费由省纪委监委干部职工以及相关企业捐赠。在脱贫攻坚胜利结束后,为巩固拓展岜夺村脱贫攻坚成果,继续正向引导群众,工作队延续“爱心超市”这一有益做法,并负责继续管理“爱心超市”。
本着最大程度方便群众的原则,省纪委监委驻村工作队积极探索“爱心超市”运营的优化方法。去年11月20日,工作队牵头研究制定了《广南县莲城镇岜夺村委会“爱心超市”运营模式优化办法(试行)》,主要针对运营方式、积分和商品兑换方式进行了优化。优化内容包含,选取岜夺村规模较大、商品较全的超市与驻村工作队合作运营“爱心超市”,将原有的积分册改变为每次打完分后直接向群众发放积分券,让群众可以凭积分券到工作队与村“两委”指定的超市随时兑换商品等。优化办法出台后,工作队及时通过群众大会、党员大会、入户走访等方式积极宣传“爱心超市”新运营方式。
去年11月,经走访和竞争性谈判,驻村工作队最终选择岜夺村两家超市与“爱心超市”合作,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及时进行了公示。随后,工作队根据以往积分兑换情况,印制了积分券供群众兑换,切实方便群众、惠及群众。
“‘爱心超市’使群众看到了改善人居环境、文明生活方式带来的好处,切实提升了群众自我管理的内生动力。”岜夺村党总支副书记表示,“下一步,村‘两委’将会积极与省纪委监委驻村工作队一道继续运营‘爱心超市’,继续发挥其在促进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等事关乡村振兴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为岜夺村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出贡献。”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省纪委监委驻岜夺村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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