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9日讯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发挥诉非联动中心作用,加强诉前调解力度,低成本、高效率化解一起离婚纠纷,发出首份“诉前调书”案号民事调解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今年1月13日,原告黄某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将被告杨某诉至城厢法院。接受材料后,立案人员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符合诉前调解要求。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本案分流至诉非联动中心进行诉前调解。经过特邀调解员的耐心引导和调解,促使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承办法官经审查后,依法为双方当事人出具城厢法院首份“诉前调书”案号的民事调解书。
“诉前调书”案号的适用,在高效为群众解纷的同时,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是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和落实诉前多元调解工作的新举措。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黄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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