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江苏省监督管理局信息,年末有两家械企因为商业贿赂被公示处罚了!
据四川省市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四川德维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商业贿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市监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001147.49元;2.罚款1000000.00元,罚没共计2001147.49元。
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信息显示,南通市松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赠送医用干式胶片给医院的形式贿赂如皋市人民医院,谋取到销售医用干式胶片的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因而南通市松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同样因为商业贿赂,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9.28万元,罚没款合计249.28万元。
以上两家企业商业贿赂共计罚没近450万元,目前均在正常经营中,除了这项行政处罚,这两家企业鲜有负面新闻;不过监管部门一直严打医药领域的腐败问题,这一项违法事实就足以从重处理!
商业贿赂频发,监管将从严从重
除此之外,今年来因为行贿被公示处理的药企及个人案例不在少数!
1月17日,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下属子公司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其总经理李俊杰涉嫌违法犯罪、单位行贿已被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查,李俊杰因涉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涉案金额为 80 余万元。
1月10日,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在微博发文称,爱尔眼科涉及“行贿”,还先后贴出多份“行贿”名单,列表信息中包括“联系人、金额、开户行、卡号、患者姓名、手术日期、病种、手术费”等内容。据初步统计,这份名单涉及500多名患者,涉及回扣金额达78.55万元。
当然这都只是冰山一角,医药领域的腐败问题大家都心知肚明;从带金销售,到垄断控销,从过度医疗到不合理用药,再到假借学术会议利益输送,腐败形式多变、隐蔽,监管部门虽然没办法做到完全扼杀,但是坚决整治的态度摆在这,就终有查到你身上的一天。新一轮纠风行动之下,收受“红包”、商业贿赂等行为将被继续严抓狠打!
严重违规,一企业法人被禁业
除了商业贿赂被处罚,近日还有一家药企获“百万罚款”值得关注。
辽宁省药监局发布公示,沈阳盛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因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罚款125万元,该连锁企业法人被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据了解,存在最主要的缺陷是“企业计算机系统应当有符合《规范》要求及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和相关数据库”和“采购药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这两项缺陷是造成企业获得重罚的主要原因,望广大企业引以为戒。
内容来源:医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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