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蓉生气了。
她突然觉得冯化成变成了那个她不认识的人,陌生,俗气。
冯化成为了能够得到一等奖,给周蓉的导师送礼,关键是导师当着她的面,让她把礼物带回家,这让周蓉失去了面子。
在周蓉看来,诗歌是个高雅的东西,不该用“俗物”去评判,只是玷污了诗歌,但是冯化成却不这么认为。
如果不是冯化成的送礼,他这“一等奖”完全拿不到。
他需要这个奖励证明他自己,周家需要这个奖励挽救房子,而白陀寺更需要这个”奖励“维持下去。
冯化成求来的“一等奖”
冯化成被周蓉说动来到了吉春,本以为可以获得不一样,结果比以前更憋屈,不仅失去了北京户口,丢了一线城市的户口,在吉春他根本就融不进去诗人的圈子,单位也无法兑现曾经的承诺。
没有房子,没有尊重,无法接回女儿,让他无限苦恼。
正在这时候,省里举行诗歌大赛,他想要出名,想要拿到这个一等奖去证明自己。
周蓉的导师,刚好是这次评委之一,也是很重要的一票。
在第一轮的投票之中,冯化成的诗歌排名第二,在第二轮的表决之中,他就跌出了前10,现代诗歌就把他给顶下去了。
他很不甘心,他觉得自己的诗词不是那些现代诗人能比的,他们的诗词根本就没有意境,没有诗歌的元素,只不过是几句平常的话组成的,他们的诗歌能够排名前十一定是找了评委送礼。
于是他找到了周让那个的导师,先给他送了一份礼,然后通过他的口了解了另外几个重要的评委,然后一一给他们送礼。
还别说,他这次送礼,让他在第三轮决赛投票之中,拿到了最高票,获得了第一名。
周蓉去导师家,导师把冯化成送的礼物让她带回来,她才知道,原来冯化成为了获得一等奖,到处给人送礼,让她丢了面子。
她非常生气,跟冯化成理论。
冯化成认为周蓉和她的导师太过虚伪,别人都可以送礼拿奖,他为什么不行?他拿奖和别人拿奖,不都一样吗,而且他的诗歌确实比别人写得好,不过是少了送礼一环节,如今他送礼了,一等奖就“实至名归”,有什么错呢?
他自己觉得没有错。
错不错的,其实真的不好评判,但是冯化成的这一等奖,却是“一场及时雨”,不仅挽救了三个家庭,还间接达成了5个目的。
这样看来,冯化成确实没有错。
“一等奖的诗歌”挽救了3个家庭
白陀寺被周围的人烧火,酿成了火灾,把寺庙给烧坏了,住持本来就年老了,这一打击没能挺过来。
郑光明是住持的关门弟子,是下一代住持,住持走后,他就不得不承担起振兴寺庙的责任,可是他毕竟年轻,经历得少,抗压的能力也没那么好。
寺庙弟子的生计,寺庙的维修,以及维持寺庙的正常运行,都让郑光明心力交瘁。
寺庙被毁,国家拨款太少,根本无法修复寺庙,加上住持离开,香客越来越少,让郑光明急出了病。
郑光明第一次晕倒被送到了医院,吓坏了郑娟,她就这么一个弟弟,她不想失去他,于是她回家找周秉昆商量,要么把郑光明接回家,要么给他钱让他度过难场。
周秉昆决定卖了新房子,搬回老宅,把钱给郑光明送过去,让他渡过暂时的难关。
但是要回到老房子,冯玥就不能呆着了,毕竟她是个大姑娘了,老房子只有两个房间,他们一家太多人了,根本睡不下,必须让周蓉带回冯玥。
可周蓉要是能接回冯玥早就接了,他们住在集团的胡同里面的,只有一个房间,环境嘈杂又混乱,带着冯玥根本不好过。
还有一个问题,周家的老房子,正给国庆他们住,国庆一家困难,没工作,没地方住,一旦他们搬回去,国庆就得另外想办法。
可是为了郑光明,为了妻子郑娟,周秉昆决定豁出去了。
没想到就在这时候,白陀寺的问题,被“冯化成的诗歌”解决了,不仅香客增多,收入也增多了,慕名而来的人越来越多,郑光明不再被钱的问题困扰,在经历这次事件后,郑光明长大了,明白急不来的道理,按时吃饭,按时睡觉,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他的病不再复发了,郑娟松了一口气。
周秉昆的房子保住了,冯玥不用回家和周蓉一起大眼瞪小眼,国庆一家也不用搬家,三家人都得救了,真好。
冯化成的诗歌还间接达成了5个目的
冯化成的诗歌,先是挽救了白陀寺。
当时,冯化成来到吉春,跟着周蓉去白陀寺踏青,他在那里突然灵感爆发,写了一首诗《白陀寺的风》。
这首诗也就是他后来参加省里的诗歌大赛,获得的一等奖作品。
得奖后,记者把这件事跟踪报道,很多人就知道了白陀寺,他们纷纷慕名而来,有的是来看看冯化成诗中的风景,有的纯粹是来蹭热度的,不管他们目的如何,白陀寺的香火起来了,收入有了,名声也有了,那么接下来修葺一事就变得顺理成章。
白陀寺就真的活下来了。
冯化成的诗歌,接着保住了周秉昆的房子。
冯化成的诗歌挽救了白陀寺,就挽救了周秉昆的房子。
如果白陀寺一直这么持续下去,没有香客,没有收入,只靠国家的拨款,根本无法维持下去,那么郑光明就会继续急上火,说不定周秉昆就不得不卖房子了。
冯化成的诗歌,让冯玥不用挪窝。
周秉昆的房子保住了,周蓉就不必带回女儿,本来周蓉和女儿冯玥之间的感情就有问题,一言不合就吵,平时不在一起还好,一旦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他们之间的问题或许就更加突出,不仅影响周蓉和冯化成的感情以及工作,还会影响冯玥的学习,冯玥立马就要中考了,如果考不上好的高中就可能考不上好的大学,周蓉是北大毕业的,如果女儿考得太差,她就丢了面子。
周蓉可是那么爱面子的人呀,怎么会忍受这样的事情呢?
还好,周秉昆的房子保住了,为冯玥和周蓉提供了缓冲时间。
冯化成可以凭借这首诗歌,加入作协。
冯化成想要拿到一等奖,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别人的认可,他还想着凭借这奖励,可以进入作协。
作协今年下半年就要重新选举了,他手里没有证书,而这个证书就是他的凭证,他有了这个证书,进入作协就增加了筹码。
一旦他进入作协,他就可以分到房子,到时候他就可以带冯玥回家。
冯化成或许有些虚荣,但是他大多数还是为了这个家,为了给孩子一个好的环境,为了一家三口团聚。
周蓉不理解冯化成,也不理解他内心的忧伤,两个人注定会走到不同的道路上,毕竟道不同不相为谋。
最后一点,冯化成凭借这首诗歌,凭借这个一等奖,出名了。
一旦名声打出去,他就有很多机会,不再像如今这样寂寂无名,或许就有更多人慕名而来求诗,他就可以通过这个机会,创作自家的团队,而不是强制融入吉春的作者团。
一旦他也有了团队,有了名声,那么作协就不会忽视他的存在。
冯化成看得远,想得多,所以他才想尽办法拿到这个一等奖。
周蓉不是看不懂,不过是她太过骄傲,抹不开面子,在她看来,诗歌就是高雅的,不是世俗的,怎么能够用世俗去影响诗歌。
可人走在人世间,生活在世俗社会,怎么可能免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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