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又是一年一度的情人节到了,这是处在恋爱中的情侣们表达爱慕之情的日子,也是秀恩爱的日子,想象一下,当你在今天收到一大捧娇艳欲滴玫瑰花,不但心里能感受到情侣的爱意,还可以令旁人对自己十分的羡慕,那是多么愉快的一种体验呢?
可是,要表达爱意也好,出去消费用餐也好,出去表达浪漫住酒店也好,这都是需要金钱支持的,可是,商家们也是在这个日子里毫不留情,物价也是疯狂的上涨,甚至有些达到了瞠目结舌的地步!
据央视报道,在云南昆明的斗南鲜花市场,20枝一扎的红玫瑰去年最低只要30元,今年最高已经来到160元。而99枝鲜切红玫瑰的成本价,就已经高达500-800元不等。这个价格真的是让人们大呼消费不起啊!
据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数据,2月5日拍卖交易总量约411万枝,单头玫瑰A级最高价10.41元/枝,多头玫瑰最高价12.76元/枝,都已达到往年终端零售价水平。
怎么会这么贵,批发价都赶上了以前的零售价,那零售价还不得让消费者大放血?据了解,除了节日、疫情因素,天气也有明显的影响。
鲜花产地的今年冬季的气温比往年同期偏低,而且冰雪天气频发,鲜花的生长周期延长,导致供应量减少。所以价格就上去了!
不仅如此,现在与情人节有关的高档餐厅、酒店也是纷纷涨价!
【法律问题】
那么,这种价格上涨的幅度,是否违反了价格法?是否属于扰乱市场秩序?
#金宝每日说法#
对于这种情况,@金宝每日说法 认为,根据市场需求,价格有点上涨,也是可以理解,也在法律认可范围,上涨8倍,甚至10几倍的话,那就离谱了,而且在法律上也有待商榷!
先和金宝来看一看《价格法》对于市场商品价格定价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 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第九条 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
第十条 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
@金宝每日说法 法律解读:从以上规定来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无论是卖鲜花的、开餐厅的、开酒店的,具体的定价经营者确实是有自主定价权的!
即使是这样,但有自主定价权并不是脱缰的野马,可以随口随意乱来的,是要根据经营者的经营成本、经营条件、服务品质、经营地址、市场行情综合定价,而且要秉持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来定价!做生意也不能扰乱市场秩序是不是?
在情人节期间,鲜花、餐厅、酒店房间市场行情确实是比较紧俏,但是如果是在服务品质、经营条件、经营成本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上涨10多倍,明显违反了《价格法》关于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笔者的建议】#普法行动#
情人节是老百姓已经接受的一个节日,大家约定俗成会有一些相关的消费,有相关的东西因为紧俏、成本等原因上涨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到底涨多少倍,@金宝每日说法 认为,价格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经济水平、根据经营者具体情况,出台一个政府指导价格,进行一个价格的维护,避免这种价格猛涨的行为,保障考生的一个合理住宿环境!
法律依据:《价格法》
第三十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
(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总结】
文章的最后,笔者想说,在商言商,为了经营都是要赚钱的,但是你赚钱要有个度,不能趁着别人需要的时候狠宰一刀,这样不但是违反《价格法》、《民法典》关于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也扰乱了市场秩序,不应该蒙昧自己良心去赚一些不合理的钱!
而作为消费者,如果觉得价格确实上涨离谱的话,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局进行反馈,争取自己的权益。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 欢迎发表你的看法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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