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2月16日下午),江秋莲(江歌母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开庭,刘暖曦出庭。
一个多月前的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鑫赔偿近70万元。并谴责刘某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而被杀害。
但是刘某曦依然保持恶魔本性,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经过近四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庭审现场,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月14日,刘鑫接受了记者专访,这是她沉默三年多后,首次公开面对媒体。这一天是西方的情人节,但刘鑫称,这个节日早已经和她没关系,自从江歌案发生后,她对于感情问题发自内心地排斥,再没想过这些。而五年来她所经历的一切,让她早已经对生活没有了希望,所有的节日包括第二天的元宵节,对她来说都没有意义。对于二审的结果,刘鑫表示:如果二审维持,我真的只有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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