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下2022年征兵工作已展开,为纯正征兵风气、规范征兵秩序,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全面贯彻军地关于廉洁征兵和风气建设的指示要求,在征兵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三项制度规定”、“六条禁令”和“十个不准”。
一、“三项制度规定”
1.集体把关制度。加强各乡镇(园区)党(工)委对征兵工作的集体领导和科学决策。全过程集体把关重大问题,征集任务分配的原则、体检政审定兵、征集经费开支等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杜绝个别人说了算现象;全过程集体把关新情况新问题,对征兵中把握不准的事项,要加强请示报告,不得集体违规或由个别领导擅作主张;全过程集体把关人民群众关注的敏感问题,尤其热点地区或军兵种指标的分配等问题要集体研究,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2.公开公示制度。为提高征兵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有效防止暗箱操作现象,督促征兵工作的全程公开公示,坚决做到“五公开、五公布”。“五公开”:公开征兵政策、公开征接兵纪律、公开征兵条件标准、公开征兵工作程序、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五公布”:基层推荐对象张榜公布、镇街初检初审合格对象张榜公布、市上站体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张榜公布、定兵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3.信访巡查制度。按照监督关口前移,抓好预测预防的原则,市人武部纪委会同市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组成巡视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到基层乡镇(街道),深入到预征对象家中,了解掌握各级落实廉洁征兵规定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廉洁征兵工作有效落实。
二、“六条禁令”
1.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征兵工作,或利用职权影响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压力; 2.严禁征兵工作人员参与涉及其子女和近亲属的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等工作; 3.严禁接兵人员回原籍、入伍所在地或配偶原籍所在地县(市、区)接兵; 4.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应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5.严禁借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土特产等财物; 6.严禁接受应征对象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三、“十个不准”
1.不准截留挪用征集指标;
2.不准降低征集标准条件;
3.不准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
5.不准向应征青年收取费用;
6.不准私自定兵;
7.不准收受应征青年钱物和接受宴请;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
9.不准在公开公示上打折扣搞变通;
10.不准私自退兵、随意退兵。
中共高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高邮市人民武装部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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