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深圳龙华法院受理出轨账户被妻子和第三者相继诉至法院的三起案件。
事情呢也比较简单,就是该男子在2010年结识了这个第三者,2年后第三者生了个女儿,该男子很开心,花11万余元给第三者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又过了8年,该男子做亲子鉴定发现第三者生的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同年12月,该男子的妻子就起诉了该男子和小三要求返还购房款和利息。最终这个房产过户给了原配。
又过了1年,妻子又起诉要求小三返还该男子赠与的547万余元及利息181万余元。最终呢范媛也是判决赠与合同无效,目前正在执行。
但是2021年6月,第三者又给该男子生了个小女儿,并且起诉该男子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648万元。目前第三起案件还没开庭。
不知道大家捋顺了没有。
作为吃瓜群众,比较意外的就是该男子是如何做到“喜当爹”之后还能继续跟小三在一起,再生一个女儿。难道是真爱。
事件本身呢咱们就不多讨论了。说回到案件中几个关键的问题。
1.婚内出轨找小三,出轨方给小三买房子另一方可以要回吗?
这是必须可以的。法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处置,比如赠与他人,一般都是无效的。如果是第三方不知道赠与方有家庭关系这种,如果是赠与的消耗品,被消耗了可以不用返还。但是像房产这类的是一定要返还的。不管是否跟第三者有了孩子。
2.作为第三者给其生了孩子可以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吗?
这个也是可以的。虽然第三者明知道对方有妻子还给其生孩子是不道德的。但是既然孩子已经生下来了,孩子作为未成年人是没有错的。出轨方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或者愿意抚养,取得抚养权。
但这又涉及到支付抚养费的金额,怎么支付,是否又会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等等设计的人员众多会比较麻烦。同时一定要是通过上诉的方式,并出示亲子鉴定书。
不管怎样作为被出轨方,一定要多注意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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