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中国北京举办了一场大型的国际时装秀,不仅有各大知名的国际品牌设计的衣服,还有许多著名的时尚家和国内外的一线模特前来参加。
但是在这场时装秀上,最引人注意的却并不是这些时尚潮流的衣服和身材高挑的模特。而是一个仅有6岁的可爱小女孩。
T台之上,这个小女孩不仅萌翻全场,还颇有童星范儿。让在场的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她身上。
甚至在下台之后,还和众多中外名模都合了影。
看着女儿表现得如此优秀,她的母亲李武也是非常的高兴。
然而在这场时装秀结束之后,李武却收到了一条通知。那就是自己要支付56万的违约金。
孩子能参加如此盛大的时装秀,原本是一件好事。
那么,李武为什么会收到这样的通知?事情的真相又是怎样的?
让人羡慕的童星
参加这场时装秀的小女孩名叫施依辰,是一个非常可爱漂亮的小女孩,出生在浙江温州一个普通的家庭中,是李武和丈夫的第二个孩子。
从小她就展现出了非常出众的文艺天赋,很喜欢唱歌跳舞,再加上她长得可爱。
身边的人一见到她,都会忍不住上前摸一摸她的小脸,夸赞她像一个漂亮的小明星。
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无意。
别人可能是想要夸奖一下小依辰漂亮可爱的样子,但在她的妈妈李武看来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
看着自己如此可爱漂亮的女儿,李武心中便有了让她成为一个小童星的想法。
很快,李武便将自己心中的这个想法付出了行动。她先是带着小依辰来到一个儿童艺术培训学校进行学习。
随后在老师的推荐下,小依辰开始出现在一些地方晚会的舞台上。
时间久了,别人对于小依辰的印象也是越来越深刻,甚至还有人建议她去参加一些电视台的节目。
在之后为了培养自己女儿成为一个小童星,李武可以说是拼尽了自己全部的力量。
不仅放弃自己的生活,还关闭了跟丈夫一起经营了多年的鞋厂。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送女儿去艺术学校学习,以及带着她去参加演出。
李武为小依辰的付出,就连周围的人都不禁发出了感叹。
艺术学校的老师表示,李武对小依辰的照顾可以说是无微不至,不仅每天都会帮她搭配衣服和鞋子,就连女儿梳什么样的辫子,她都非常的用心。
李武的用心和照顾,很快就得到了回报。
在母女俩的共同努力下,小依辰在同龄人当中显得出类拔萃,成为了所谓的别人家的孩子。而李武也是成为了众多家长羡慕的对象。
但很快,李武又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该如何让自己的女儿,快速踏上成为小童星的道路。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李武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在早上把女儿送到学校学习后,她又急忙开车来到传媒公司,向这些公司介绍自己的女儿。
等到了中午,李武又开车返回学习,照顾女儿中午吃饭。
在女儿吃完饭之后,李武又再次开车前往,跟那些传媒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商谈。
就这样,李武每天都在重复着同样的事情,在学校和公司之间来回的往返。
在外人看来,这样的生活是十分辛苦的,可对于李武来说却是一种享受和快乐。
因为自己辛苦一点,小依辰成为童星的可能性就会更大一点。
很快,李武就得到了这样一个机会。
在2013年11月9日这天,李武在刷手机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条微博。
微博的内容是为某个知名的品牌童装拍摄画册,要招募两个可爱的男孩儿和女孩儿,作为模特。
李武看到这条微博之后,立刻就点进去查看详细的内容。
原来,发布这条微博的是温州当地一家名叫星工场的童星策划公司。
在微博的结尾,还写道一旦成为了公司的小模特,还有可能和一些热播剧中小童星进行搭档拍摄。
看着微博上的内容,李武心动了,她当即联系到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报名参加此次拍摄。并且还对后续的进程进行了解。
对方在看过李武提供的照片,表示这次拍摄的人选,需要经过多层的选拔才能确定。
同时对方还告诉李武,如果成为了自家公司的模特,公司将会推荐她跟电视剧《小爸爸》当中的小童星,朱佳熠进行拍摄。
对方的话,让李武很是心动。如果能参演电视剧,那自己的女儿岂不是就要变成家喻户晓的小明星了。
当即,李武就表示自己的女儿小依辰也要参加此次的拍摄。
然而当李武带着女儿前来面试的时候,整个公司里头熙熙攘攘是挤满了人。
光是进入试妆阶段的孩子,就有二十多名。
在经过了几轮激烈的选拔竞争之后,小依辰顺利入选,成为了此次杂志拍摄的四名小模特之一。
得知这个消息后,李武的内心激动不已,甚至在脑子里开始幻想自己女儿成为明星的那一刻。
然而这种激动的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就被打破了。
原来星工场在公布了模特人选的同时,还给入选孩子的家长们带来了一个猝不及防的消息。
那就是想要参加此次画册的拍摄,就必须要同意公司签订一份为期5年的艺人经济合同。
这让李武有些生气,明明自己去公司商谈的时候,对方并没有提出这个附加条件。怎么就突然冒出来一个这样的要求。
对此,星工场方面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他们表示之所以会要求家长们签合同是为了避免在拍摄过程中,出现其他的状况。
面对这样的说话,李武虽然表示理解,但内心也是有些犹豫不决。
如果签了这份合同,就意味着自己的女儿施依辰将会成为星工场名下的一个艺人。以后参加什么活动或者演出,都要经过公司的同意。
这不就等同于,把自己女儿的前途交到了别人的手里。
但如果不签,自己的女儿将会失去一个成为童星的机会。
就在李武的内心十分矛盾的时候,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出现在她的眼前。
这个大人物就是星工场的总经理,卢笛。
卢笛给李武和其他孩子的家长拿出了一份协议书,上面共有十七个条款,分别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第五条就明确规定了,乙方除了接受公司安排的活动之外,如果接到了其他公司或是个人安排的活动,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
并且对于违反这条规定的,协议中的第十四条也给出了相应的惩罚,如果被发现了,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八万元的违约金。
一份协议引起的纷争
在看到李武犹豫不决的态度时,卢笛也给她做出了解释。
她告诉李武,如果小依辰想要去参加公司的活动,只要跟自己说一声,自己同意了就可以了。
卢笛的承诺,打消了李武的顾虑,最终她选择签下了那份协议。
不久后,小依辰跟其他童星搭档的杂志也如期开始拍摄。并且很快,就出现在了这家童装品牌的各种宣传海报上。
就这样小依辰顺利地走上成为童星的道路,而另一边李武看到女儿的发展,内心也是非常高兴。
甚至还在心里暗自庆幸,自己当初的决定是多么的明智。
然而没过多久,李武的心情就发生了变化。
因为她发现星工场虽然是一家公司,但能给小依辰提供的资源却是寥寥无几,甚至还不如自己这个家庭主妇手里的资源多。
在小依辰和童星搭档,拍摄完封面广告后,公司就再也没有给过什么好的资源。
为了能让女儿更好在镜头前露面,李武找来了许多的资源,并且还会在带女儿参加演出之前,给卢笛发一个消息。
而卢笛那边,也没有明确表示过不同意小依辰参加这些活动。
在得到了卢笛的答复后,李武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她给女儿接了一个又一个的活动。
母女两人是到处赶场子,忙的是脚不沾地。
在2014年3月的时候,李武又为女儿争取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活动。
那就是中国国际时装秀一次走秀活动,而整个温州只有小依辰一个孩子选上。
这次机会对于她来说,是非常的重要。
因此,当时的李武内心是非常的激动,立刻发消息给卢笛。
但这次卢笛只是简单地回了一句“女儿发展很好”,这样模棱两可的话。
李武虽然不明白她的意思,但也默认是对方同意了。
就这样,施依辰顺利登上了这次国际时装秀的舞台。
并且在这次走秀当中,她的表现也是受到了许多人的赞赏。甚至在结束之后,还跟许多国际上一线设计师和模特合影。
而另一边的卢笛也在时刻关注着施依辰的动态。
在3月28日,施依辰返回温州的时候,卢笛给李武发了消息,表示自己联系了记者,要对施依辰进行采访。
然而这一次,李武却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很快就回复了消息。
任凭卢笛问了一次又一次,李武却依旧没有回她的消息。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施依辰除了是星工场的签约艺人之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
这个身份,甚至连卢笛都不知道。
据李武所说,施依辰现在是温州某个艺术学校模特班的一员,而这所学校的校长郑显妙在之前跟卢笛有过矛盾。
巧的是,施依辰这次能够参加时装秀,也正是她推荐的。
因此,李武才会迟迟不回卢笛的消息。
面对这样的情况,李武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在经过一番考虑之后,李武最终还是决定接受学校这边安排的采访。
但毕竟纸包不住火,在施依辰接受采访的第二天,卢笛就知道了这件事。
她一连给李武发了好几天信息,追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并且还发了一张协议书的照片,警告李武她们已经多次违反了协议书上的条约。
不久之中,一篇名为《小超模跻身国际时装周》的报道便登上了报纸。
与此同时,在另一份报纸上,也出现了类似的报道。
很显然这是卢笛那边所刊登的报道,目的就是为了向众人说明,施依辰是自己公司名下的艺人。
这是李武与卢笛之间,第一次的正面交锋。
在这之后,卢笛的行为也是越来越过分,不仅给施依辰提供的资源更少了,而且还不允许她去参加其他公司的活动。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武与卢笛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
两人经常会在微信上互相指责对方。
而随着矛盾的不断激化,两人之间的言语也愈发得激烈。卢笛甚至还在微信朋友圈中表示,事情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完全是李武一手造成的,并且还说施依辰只不过是自己和郑显妙手中的一颗棋子。
用“棋子”这样的词语来形容一个年幼的孩子,卢笛未免也有些太过分了。
看到自己的女儿被这样恶意中伤,李武也是毫不客气的怼了回去。并且她还表示自己找律师处理掉当初签订的条约。
话已至此,两人之间是彻底没有了商量的余地。
于是在2014年4月28日这天,李武给星工场公司寄去了一份解除艺人合约的通知。
最终结果
但对此,卢笛却是拒不承认,甚至还说是李武母女两人利用了自己。
最终,忍无可忍的李武将星工场公司给告上了法庭。
她请求法院解除协议的有效通知,并且确认双方签署的协议已经完全解除。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并没有像李武设想的那样。
星工场竟然向法院提起了反诉,他们请求法院判定李武赔偿因擅自解除艺人协议书的违约金8万元。以及六次私自参加活动的违约金48万元,共计56万元。
对此,李武很不服气,在她看来星工厂不仅没有给女儿提供资源,现在却要厚着脸皮问自己索要赔偿,这样的做法简直是无赖。
并且李武向法院表示,自己每次带女儿参加活动之前,都会提前告知卢笛一声,而且对方也表示同意。
如今,卢笛却颠倒是非,竟然指责女儿私自接活。
但是对于李武的说法,卢笛却表示,那个名称显示为“卢笛”的微信号,根本就不是自己的。
因此李武在带女儿参加活动时,自己是毫不知情的。
一听到对方说出这样的话,李武是怒从中来。她觉得卢笛这就是在强词夺理,如果这个微信账号不是她的,那她怎么会对施依辰了解的这么清楚。
为了证明这个账号究竟是不是卢笛的,法院还专门咨询了有关公司。
在经过一番调查之后,法院确定了这个微信号所绑定的手机号,正是星工场的。
这样一来,法院也就找到了确定的证据。
最终,法院判定李武母女与星工场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但协议书属于委托合同的性子,因此双方可以随时解除这份协议。
不仅如此,法院还认为星工场方面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合同解除后对他们造成的损失。
所以他们提出的8万元违约金,法院不予支持。
而施依辰两次未经星工场同意,私自参加活动,因此她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6万元。
违约金由56万降低至16万,然而对于这样的结果,李武仍旧不满意。
随后她又再次提起了上诉。
在与卢笛打官司的过程中,李武并没有向女儿透露过一个字,她依每天带着女儿在各个培训机构和活动之间来回奔波,为女儿在童星的道路上走得更远一点。
但让一个孩子成为一个明星,对她来说有好也有坏的。好的是能够让她接触到更加广阔的世界,坏的是会让她失去属于自己的童年时光,并且会让她承受比同龄人更大的压力。
甚至在孩子长大之后,还要面对巨大的心理落差。
所以家长一定要摆正自己的心态,要接受孩子的平凡与普通,不要老是指望他们争第一,让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增长见识,锻炼能力就好。
不要让功利过早的遮蔽孩子美好的童年时光。
而商家也不应该以“棋子”、“利用”这样的字样,来形容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
孩子的世界是单纯的,不要让成人世界的浑浊将他们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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