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戒者: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
好生恶死,物我同然,我既爱生,物岂愿死,由是思之,生可杀乎?
一切众生,轮回六道,随善恶业,升降超沈,我与彼等,于多劫中,互为父母,互为子女,当思拯拔,何忍杀乎?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于未来世,皆当成佛,我若堕落,尚望拔济,又既造杀业,必堕恶道,酬偿宿债,展转互杀,无有了期,由是思之,何敢杀乎?然杀生之由,起于食肉,若知如上所说因缘,自不敢食肉矣。
又愚人谓肉为美,不知本是精血所成,内盛屎尿,外杂粪秽,腥臊臭秽,美从何来?常作不净观,食之当发呕矣!
又生谓人及禽兽,蛆虫鱼虾,蚊虻蚤虱,凡有命者皆是,不可谓大者不可杀,小者可杀也。
佛经广说戒杀放生功德利益,俗人不能得读,当观安士先生《万善先资》,可以知其梗概矣。
不偷盗者,即是见得思义,不与不取也。此事知廉耻者,便能不犯,然细论之,非大圣大贤,皆所难免。何也?
以公济私,克人益己,以势取财,用计谋物,忌人富贵,愿人贫贱,阳取为善之名,遇诸善事,心不认真,如设义学,不择严师,误人子弟,施医药,不辨真假,误人性命,凡见急难,漠不速救,缓慢浮游,或致误事,但取塞责了事,糜费他人钱财,于自心中,不关紧要。如斯之类,皆名偷盗。以汝等身居善堂,故摘其利弊而略言之。
不邪淫者,俗人男女居室,生男育女,上关风化,下关祭祀,夫妇行淫,非其所禁,但当相敬如宾,为承宗祀。
不可以为快乐,徇欲忘身,虽是己妻,贪乐亦犯,但其罪轻微。若非己妻,苟合交通,即名邪淫,其罪极重。
行邪淫者,是以人身行畜生事,报终命尽,先堕地狱饿鬼,后生畜生道中,千万亿劫,不能出离。
一切众生,从淫欲生,所以此戒难持易犯,纵是贤达,或时失足,何况愚人。若立志修持,须先明利害,及对治方法,则如见毒蛇,如遇怨贼,恐畏怖惧,欲心自息矣。
对治方法,广载佛经,俗人无缘观览,当看安士先生《欲海回狂》,可以知其梗概矣。
不妄语者,言而有信,不虚妄发也。若见言不见,不见言见,以虚为实,以有为无等,凡是心口不相应,欲欺哄于人者皆是。
又若自未断惑,谓为断惑,自未得道,谓为得道,名大妄语,其罪极重,命终之后,决定直堕阿鼻地狱,永无出期。
今之修行而不知佛法教理者,比比皆是,当痛戒之,切要切要。以上四事,不论出家在家,受戒不受戒,犯之皆有罪过,以体性是恶故也。
然不受戒人,一层罪过,受戒之人,两层罪过,于作恶事罪上,又加一犯戒罪故。若持而不犯,功德无量无边,切须勉之。
不饮酒者,酒能迷乱人心,坏智慧种,饮之令人颠倒昏狂,妄作非为,故佛制而断之,凡修行者,皆不许饮。
并及葱韭薤蒜,五种荤菜,气味臭秽,体不清洁,熟食发淫,生噉增恚,凡修行人,皆不许食。
然此一事,未受戒者,饮之食之,皆无罪过,受戒饮食,一层罪过,即是犯佛戒罪。佛已禁制,汝又去犯,故有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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