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买车网Buycar获悉,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保障二手小客车流通行业发展,便利该行业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周转流程,北京市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并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1月21日上午,交通部门围绕该政策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此次政策的出台针对主要二手车流通的企业。二手车流通企业同时使用的周转指标数量不得超过,其在本市合法登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内租用的停车位数量或者企业停车位数量。至于交易市场以外的二手车流通企业申请周转指标,应当具有道路停车位以外的固定停车位,且数量不得低于20个。家庭、个人、事业单位以及不从事二手车流通的企业,不可以申请周转指标。
上述“限规模、不限周转次数”的政策设定,既实现了“以位控车”,科学确定企业可以同时使用指标数量的上限,防范个别企业随意申请周转指标、收购二手车后随意停放、滋生出“僵尸车”乱象,又充分考虑了二手车流通行业企业收车卖车较为频繁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推动该行业加快流通、健康发展。
此外,针对企业使用周转指标收购的待交易二手小客车能否上路行问题,试行办法中明确指出,二手车流通企业使用周转指标收购的二手小客车完成转移登记后,交易市场内的驻场企业须将待交易二手小客车存放在交易市场内,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须将待交易二手小客车存放在其固定停车场内,不得上路行驶。对于虚报停车场地信息的、驾驶待交易二手小客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上路的,一年内暂停受理相关企业的周转指标申请,待交易二手小客车完成交易(被二手车流通企业出售)后不产生更新指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