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笔小球’诋毁戍边英雄案”等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据新华社电 2021年2月,仇某在新浪微博发布言论,歪曲卫国戍边英雄烈士事迹,诋毁、贬损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江苏南京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仇某批准逮捕,并对其提起公诉。仇某成为我国首个适用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21日,该案被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发布。这批案例以“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为主题,共5件,其中还包括广受社会关注的“杭州女子取快递被诽谤案”等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在网络上对他人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危害严重、后果不可控。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侵犯人格权犯罪案件,最高检督办指导了“杭州女子取快递被诽谤案”等各类侵犯人格权犯罪案件30余件。
苗生明介绍,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侮辱罪、诽谤罪犯罪嫌疑人168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嫌疑人12410人,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犯罪嫌疑人12人;共起诉涉嫌侮辱罪、诽谤罪被告人213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21923人,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告人15人,有力保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
“实践中,网络直播也是乱象频发,有的可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有的可能涉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的还可能涉嫌传播色情牟利犯罪等。入户盗窃以及其他侵犯住宅安全案件,以前人民群众更多关注财产损失,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家更在意住宅安全、住宅隐私受到威胁和侵害。”苗生明表示,对于此类问题,最高检将通过选编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规范、引导直播行为,维护人民群众住宅安全、住宅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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