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柳卓楠通讯员 陈康秀、向阳、李雪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研发、出售网络游戏外挂软件牟利的案件,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姜某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5万元至4000元不等。
“神武4”游戏是广州某网络有限公司运营多年、前期投入资金研发的回合制网络游戏。2018年以来,被告人姜某未经授权,研发了专门针对上述游戏的外挂软件,并向其他玩家出售该外挂牟利。
2019年8月、2020年4月,被告人朱某、李某先后成为被告人姜某的代理,为其出售外挂。姜某等人非法销售的外挂按“开”数计算,价格一个月120元至800元不等。朱某与李某的销售数量共同计算,每卖出一个外挂,朱某可获得15元提成,李某可获得17.5元提成。通过上述出售外挂行为,姜某共获利50万余元,朱某和李某分别提成获利4万余元。被告人寇某、武某、孙某购买外挂后,又出售给其他玩家,分别获利1.8万余元、1.1万余元、1.3万余元。
经鉴定,该外挂程序通过对“神武4”游戏程序进行注入,对该游戏程序的文件和处理的进程数据进行了查询、读取、创建、写入和关闭等操作,实现了“神武4”游戏自动选择剧情任务、自动跳过剧情对话、自动进入战斗场景的功能。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等6人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涉案外挂程序系非法运营,依然向其他玩家出售,为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其行为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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