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通 告(一)
为推进桃园采石场项目的开发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采石场采矿区范围有关迁坟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桃园采石场采矿区范围位于惠来县侨园镇桃园村、银坑村交界“铜锣山”处,四至为东至蔡顶水库及林地、南至林地、西到村道及林地、北至道路(详见影像图)。
二、迁坟期限及补偿标准
上述红线范围内的坟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前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迁坟手续并自行迁移,补偿标准按照《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惠来县道路基础设施用地拆迁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惠府办〔2019〕27号)执行,每穴补偿金额为人民币800元-1200元。逾期不迁移者,视为无主坟处理。
联系单位:惠来县侨园镇桃园村村民委员会、银坑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桃园村陈锦德 联系电话:13620263238
银坑村黄金雄 联系电话:15218642228
特此通告。
惠来县侨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迁 坟 通 告(二)
为推进银坑采石场项目的开发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采石场采矿区范围有关迁坟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银坑采石场采矿区范围及临时用地范围位于惠来县侨园镇银坑村“乌坑尾”、“载仔顶”、“打石湖顶”、“割草坪”及“禁山仔”等山头,四至为东至林地、南至“三清山”、西至机耕路及林地、北至果园(详见影像图)。
二、迁坟规定期限
上述红线范围内的坟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前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迁坟手续并自行迁移,补偿标准按照《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惠来县道路基础设施用地拆迁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惠府办〔2019〕27号)执行,每穴补偿金额为人民币800元-1200元。逾期不迁移者,视为无主坟处理。
联系单位:惠来县侨园镇银坑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金雄 联系电话:15218642228
特此通告。
惠来县侨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来源: 惠来县侨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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