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土告字[2022]5号
大集街鹤林村、银燕村村民委员会、村民: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区拟启动2021-39号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建设用地征收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目的:该项目属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征收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范围、面积:拟征收地块位于蔡甸区大集街鹤林村、银燕村,勘测定界面积25.8833公顷,其中农用地25.8833公顷(耕地25.078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范围详见附图。
三、本土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村、组和农户不得在拟征收的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青苗;不得抢建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大集街办事处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予以配合,并在相关调查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五、开展社保调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大集街办事处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被征地农户开展社保调查,包括涉及农户的户籍人数、被征收耕地面积、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等信息,并对符合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的名单进行初步审核。
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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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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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官网
法律顾问:湖北人言律师事务所丨杨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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