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主体商业宣传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新都区市场监管局以“春雷行动2022打击乱评比乱排序执法行动”为契机,对新都区药品零售行业协会开展行政约谈。
会上,知识产权科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发〔1996〕10号)、《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章程,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不得虚构荣誉、资质等。对经营者使用擅自举办的市场评比排序结果的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行为,我局将依照《广告法》相关条款予以查处。
区药品协会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指导成员单位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规范商业广告发布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对商业宣传涉及虚假荣誉、虚假资质等内容的各类市场主体开展行政指导,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规范广告活动,营造良好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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