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暂停缴费的通告
尊敬的缴费人: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淮人社发﹝2022﹞21号)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做好征收系统准备工作,将于2022年3月1日至3月5日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现就暂停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日00:00至3月5日17:00,全市税务部门各渠道(含微信、支付宝、银行批扣、银行柜面、两险缴费服务站等)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社保费等业务不受影响,正常办理。
请缴费人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对于暂停办理缴费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