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很多参保人员都有在多个城市就业并参加医保的情况,由此可能产生重复参加医保的现象。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后,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将对我市医保参保人员重复参保情况进行清理。今天,宁波市医保局就医保重复参保有关问题作详细解答↓
Q1:什么是重复参保?
答
重复参保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指同一种医保制度重复参保。如在两个城市均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均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
举个例子:陈先生在台州老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职工医保,后来又在我市找到了工作,参加了宁波的职工医保。于是陈先生在两个城市都有职工医保账号,属于同一制度内重复参保。
第二种情况是指不同医保制度重复参保。如在两个城市分别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举个例子:王女士在台州老家参加了今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后来又在我市找到了工作,参加了宁波的职工医保。于是王女士在两个城市分别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账号,属于不同医保制度重复参保。
Q2:如果重复参保,
影响正常就医吗?
答
有影响。重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实时封锁,需参保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处理重复的参保关系。
Q3:重复参保如何处理?
答
1.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
2.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3.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4.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以上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同时,必须终止另一个参保关系。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另一个重复的参保关系。
Q4:如果在其他城市已经参保,
再到宁波参保会有影响吗?
答
有影响。
1.如果您需要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但在其他城市还在参加职工医保的,您需中止在其他城市的职工医保参保关系后再申请办理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参保手续,办理成功后可申请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2.如果您需要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在其他城市还参加职工医保的,您需中止在其他城市的职工医保参保关系后再申请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如在其他城市还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当年度不能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参保手续。
Q5:如果不能重复参保,
重复缴的医保费可以退吗?
答
1.如果您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开启前,可以为您办理退费;待遇开启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2.如果您重复参加职工医保,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宁波发布、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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