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是出卷人,
我们是答卷人,
人民是阅卷人!
一起来看看邕宁区法院
2021年答卷吧!
年内
2个集体获自治区级荣誉
8个集体获市级荣誉
25名个人获自治区、市级荣誉
邕宁区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绩效考评中
连续四年
获得一等奖!
一
执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
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依规立案,保障人民群众诉权实现好
◆案件当场立案率保持在97%以上
◆诉服中心全年为1.6万人次提供导诉服务
◆依规先后给予38件案件51名当事人办理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18.8万元
打造全天候、立体化立案服务模式
◆通过广西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收到网上立案申请1695件,申请量同比增长35%
◆通过全国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推送立案26件,被告方分布在9省19市
◆推动保险公司派员到诉服中心坐班开设专窗,为有需求的诉讼保全申请人办理担保保险,专窗共办理该项业务630宗
◆城区法援中心和第三方矛盾纠纷调解处驻我院诉服中心工作站的作用,值班律师接待当事人182人次
加快构建诉前调解机制
◆受理诉前调解案件2775件,调解成功1329件,诉前调解成功率51.7%
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发起电子送达5978次,送达成功率为41%
2
打击刑事犯罪,维护辖区社会秩序安定
坚决打击直接侵犯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
◆审结盗窃、抢劫等侵财犯罪案61件106人
◆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43件43人
◆审结传销案20件68人
◆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5件11人
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3次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完善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工作事项
◆驳回5起存在“套路贷”嫌疑的民间借贷案件,并将其中的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发挥审理职务犯罪类案件的警示教育效应
◆审理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4件
◆安排4案次的庭审旁听工作,接受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达500多人次
3
化解民事纠纷,维护辖区群众生活安宁
全年受理民事案件4863件,同比增长14.1%;结案4257件,结案率87.5%,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7%。
依法审理了由我院集中受理广西全区范围内的新类型金融投资纠纷“原油宝”案件。
继续推行繁简分流及小额速裁工作
◆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民商事相对简单案件3361件,占该类案件总量的69.1%
◆制发要素式裁判文书4162份
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市场规则
◆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公民个人起诉企业或其他法人及集体组织的案件1470件,占民商事案件总量的30.2%
秉持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追求案结事了
◆全年民事案件调解及撤诉结案率为43.5%,调解及撤诉案件的总标的额达7.1亿元
4
保持执行力度,力求生效裁判结果兑现
全年受理执行案件3676件,同比增长47.3%;执结3445件,结案率93.7%,同比增加0.5%。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执行期限内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以及执行信访办结率三项核心指标均保持在100%。
执行了一批大案难案
◆经过大量的前期工作,历时36小时成功腾迁位于百色市田阳区一商业街内的26间商铺。该案为南宁市中院指定执行、自治区高院督办,标的额超过1亿元
◆累计拘传被执行人100余人
◆对2056名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将1090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使用财产执行查控系统7014次
◆查询和冻结银行账号10521个次
◆查扣和处理机动车79辆
◆拍卖房产298套
◆全年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7亿元
开展两个专题执行行动
◆开展刑事案件财产刑判项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该类案件203件,到位金额70万元,有力维护了刑罚判决的完整性和严肃性
◆开展“曙光行动3号”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对9个涉抚养费、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的案件采取强制传唤、现场搜查等措施,取得相应效果
救助了一批生活困难的案件申请人
◆依法对56件案件6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让生活困难的案件申请人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及司法的温度
推出了多项有效的内部管理措施
◆设立执行便民服务热线并配备座席员,工作时间内为来电当事人提供在线解答,解决法官外出办案期间办公电话无人接听、当事人知情权受限产生意见的难题
◆全面清理执行案款未及时发放问题,年内,超期未发放案款全部清零
◆与城区检察机关建立联合化解执行案件信访工作机制
二
汇聚力量,服务城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1
围绕核心指标,服务城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开工作推进会,与城区各配合单位就如何完善破产程序不动产处置配套制度、加强诉讼文书电子送达信息化建设等涉指标任务工作进行商榷并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着力发挥法官工作站作用
◆驻新兴产业园法官工作站积极向园区内的企业、农村集体组织和群众宣传法律法规
涉企立、审、执工作全面提速
◆在诉服中心设立优化营商环境绿色通道,涉企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9%
◆审理涉企诉讼案件2564件,标的额合计达22.2亿元;平均每案解决(审理和执行)天数为162天(不含诉-执流转环节),远低于全区法院工作目标要求的210天标准
◆首次适用简化程序审理公司破产清算案,审结该案仅用时51天
◆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26件,诉讼标的额超4.7亿元
◆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113件,诉讼标的额1.5亿元
◆审结追偿权、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他租赁纠纷案件1100件
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对涉案企业能提供有效担保的,实施财产保全措施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方式
◆ 强制执行工作遵循“必要限度”原则,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以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尽量减轻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2
与行政机关形成依法治区合力
◆立案受理并裁定准予执行南宁市第一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传销骨干行政处罚的非诉执行案件,在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加强对镇司法所调解业务的参与和指导,推进诉调衔接,探索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合力机制
3
打造特色法庭,服务乡村振兴
◆对城区五个镇的涉农特色产业的46家公司、专业合作社造册形成《邕宁区涉农产业相关企业名录》,为建立解决涉农产业纠纷绿色通道打好基础
◆先后走访了建设中的南湛高速公路项目我城区内路段的项目部和沿线村屯,就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涉诉风险提出建议,就沿线村屯因高速公路建设衍生的纠纷提供化解支持
◆先后派出干警会同那楼镇政府、学校等组成联合工作组,对义务教育阶段内因故失学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展开劝返和心理辅导工作38人次,促成部分学生得以复学
4
普法工作常态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组织审判人员到社区、村镇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
◆9名业务骨干兼任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年内先后12次带法进校园,为超过3000人次的师生播撒下心中的法治“种子”
◆案例读本《法官说法》已连续四年组织编印,成为众多读者了解和学习法律常识的好“助手”
◆院微信公众号、微博围绕法院主业传递法治能量,全年发出工作动态、案例及其他法宣资料300多篇期
◆在《人民法院报》、广西电视台等媒体刊播稿件100多篇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我院审理的一起非亲生子无条件返还赠与房屋案例 --《苦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过抖音平台直播了一起强制扣押大型工程机械执行案件,同时在线观看人数达18万人
三
强基固本,扎实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
1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组织干警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及脱贫攻坚项目、产业基地等接受革命传统及现实教育
◆班子成员共为干警上党课4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轮训、党性修养培训、开展红色经典读书及知识竞赛等活动50余项次
◆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组织摄制《迎百年庆典为祖国歌唱》快闪视频,进一步激发全体干警不忘初心、干事创业的热忱
◆在城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座谈会上作书面经验交流
2
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组织干警参加多层级的警示教育10场次、英模教育18场次
◆为确保100%参与率和学习效果,我院设立了“补课”制度,组织因开庭、外出执行公务等未能参加当次学习的干警“补课”
◆在执法办案一线岗位选取了8名代表性强的先进个人树立为全院干警的身边榜样,先后选定两批41名可塑性强的年轻干部跟班学习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6次,其中一些活动措施已转化成工作常态
四
接受监督,确保审判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向城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审判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动态信息241期
◆向城区人大调研组全面报告了我院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情况,并按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以整改落实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要案庭审或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全年开展庭审直播1234场,公开裁判文书5948份,直接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量同比提高71%,组成合议庭审判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的参加率为100%,司法的民主性得到切实体现
五
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城区第四次党代会第一次年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城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锻造一支更加忠诚、可靠、纯洁的法院队伍
◆扎实工作,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目标
◆紧扣中心工作,持续服务发展大局
编辑:陈薇露、黄莉艺
审核:张贵财
微信号|邕宁法院
新浪微博|南宁市邕宁区法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