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雪峰)为严守茶叶质量安全底线,政和县正在积极开展茶叶质量安全管控专项行动。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游美君组织召开茶叶质量安全专题会议
建立三级网格,筑牢质量基础防线
政和县农业农村局、茶业发展中心、茶业协会协调相关人员组成茶叶质量督查队伍;各乡镇成立巡查队伍,重点产茶村成立宣传队伍。
每个月至少开展2次集中巡查工作,在春茶关键时期每周巡查一次。
从3月1日起至春茶采摘结束,开展茶叶质量安全管控专项行动,重点监督巡查茶园使用农药情况。
开展多渠道宣传,树立茶人红线意识
从3月1日起至春茶开采前,茶叶质量安全培训覆盖重点产茶村,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栏、LED显示屏、宣传车进行宣传,印发《致涉茶人员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科学施肥用药情况。
要求涉茶人员在茶叶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茶叶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要求广大茶农禁止在茶园使用草甘膦等除草剂和茶园禁用农药,禁止叶面喷施各类激素和叶面肥。
严格农药监管,保障茶叶质量安全
政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把全县农资经营户全部纳入农资监管平台,在线上进行质量监管。
禁止销售国家明令禁用的农药,农资店设立茶叶使用农药专柜,农药分类经营,对不得在茶叶上使用的农药设立“禁止在茶园上使用”显目的标识,实行茶叶用药购销实名制。
完善奖惩办法,确保责任落深落实
对茶园使用禁用农药的行动进行举报,情况属实,将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对茶园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给予一定奖励。
发现茶园使用禁限用农药,对该茶园茶树予以台刈和挖除;对于在茶园使用禁用农药或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对农药使用者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发现茶青含有禁限用农药或农残超标,将对该批次茶青予以销毁;发现农资店经营销售禁用农药,对农药经营者给予立案严厉查处,对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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