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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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规定,民政部门、医疗机构在工作、诊疗过程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学校、幼儿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意见》还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加大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法律援助力度,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帮助家庭暴力受害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如何进入强制执行?协助执行部门具体如何协助?针对这些具体问题,《意见》明确,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安部门除了协助督促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及时出警外,还需要将情况通报给人民法院,实现部门联动。
《意见》还指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可以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一线优势,跟踪记录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情况,提供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并帮助受害人及时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联系,切实调动各部门协同的反家暴联动机制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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