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万菁报道: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江西省政协常委、农业农村委副主任胡汉平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并建议国家层面加快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胡汉平关注到,当前,村集体经济强的很强、弱的很弱,村与村之间差距比较明显,呈现两级分化现象。大多村集体缺乏可经营的资产,不少村集体存在经营性收入来源单一、政策型收入比重偏高,靠自身能力稳步增收的能力不强。同时,农村人才外流情况较严重,集体经济发展缺乏人才引领带动;土地用地指标少,村集体项目难落实。
胡汉平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村委会事务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事务相分离,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
“建议国家层面加快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胡汉平表示,通过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法人主体地位,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功能作用。
此外,他还建议国家层面健全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行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点状供地”,解决产业发展用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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