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科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兵一行深入小蒜镇调研生态环保工作,县畜牧局、农业农村局和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及乡镇有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马科峰一行先后来到前兰家沟村养牛场、田家峪村养猪场、王家畔养貂场、转角村养兔场进行了实地调研,会同畜牧、环保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养殖户养殖污水、禽畜粪便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和处理等有关情况作了详细了解并及时指出有关问题。
随后在小蒜镇召开了生态环保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乡镇党政班子和有关人员参加座谈,县畜牧局、农业农村局和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分别结合各自的职责和政策规定,详细指出了调研发现的小蒜镇养殖产业目前在生态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刘建兵指出,经济发展不能触碰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底线,生态环保工作事关民生福祉,生态环境状况直接影响着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于目前养殖产业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同时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牢抓好防范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工作。
马科峰针对乡镇党委政府、村干部和养殖户对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存在的重视不够、责任不实、执行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就进一步做好生态环保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尽责的主动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每一件工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五位一体”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五新石楼”建设等各个方面,把生态环保放在政治高度抓实抓好。二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关系,增强履职尽责的科学性。始终坚守生态环保底线,在搞好生态环保的前提下搞发展,尤其是养殖产业的发展也要做到选址科学、环评合理、监管到位,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三要厘清责任,增强履职尽责的实效性。要全面梳理乡镇、村委、养殖户等主体对于生态环保工作的工作责任,明确要求措施,防止推诿扯皮,尤其要落实好乡镇和村委对于本地区养殖产业的监管责任。四要严肃问责,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性。要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和追责问责机制,严格规范各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养殖产业的管理,督促各责任主体全面摸排现有养殖产业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坚决整改落实,全面加强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全力以赴抓好生态环保工作落实。
座谈会上,小蒜镇党政负责人和相关干部就整改养殖产业环保问题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苏美云)
石楼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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