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中公教育发布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于2021年12月15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32021010号),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果收到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相关情况进展。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强律师认为在在2021年11月30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1年12月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或在2021年12月16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1年12月1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的亏损投资者可通过小程序搜索“俞强律师”在线登记索赔报名参与该律师团队的集体索赔代理。在最终未获赔前无需支付律师费。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此外中公教育(002607.SZ)公布,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永新通知,获悉李永新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业务。本次李永新质押的1.94亿股延期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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