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记者 赵嘉琨 何媛)“说好的还完贷款就给我们退押金,他们现在却耍无赖不认这笔钱。”近日,赵先生向华商网“群众呼声”反映,称自己两年前贷款买车时交了3978元押金,如今车贷已经全部还清,但却迟迟拿不回押金。
赵先生称,2019年8月,他在陕西佳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了一辆价值二十多万元的汽车。在店内工作人员的推荐下,他在陕西口袋金服公司办理了分期贷款,并交纳了3978元押金,“他们当时说害怕我们还不上月供,如果还不上月供,就用这3978元押金抵了。”
然而,当赵先生还清贷款想要回这笔押金时,事情却并不顺利。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多次联系当时的工作人员,但对方称分公司已经倒闭了,让他去找总公司,但总公司却以押金收据未盖公司公章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对于押金收据上未盖公章一事,赵先生委屈道:“当时是第一次买车,我们当时也不懂那些,没想到会这样。”
据赵先生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这笔押金被转入一个名为“陆梦轩”的个人账户。那“陆梦轩”是什么身份,他和陕西口袋金服公司有什么关系?当时的收据为什么没盖公章?
3月11日,华商网记者跟随赵先生来到陕西口袋金服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在赵先生出示当时的押金收据后,该公司工作人员称,这个收据不是他们公司开的,公司也没有收到这笔押金,“在我们公司正常情况下是不收押金的,而且我们公司所有的票据上都是有章子的。这个收款人是陆梦轩,你就去找他协商这个事情。”
当记者追问收款人“陆梦轩”的身份时,该工作人员表示,陆梦轩不是他们单位的员工,而是他们所在车城内中介公司的人,“一般是他们把客户资料报到我们这来,再由我们来推荐。”对此,赵先生表示,当时给他办业务的工作人员都说他们是口袋金服的人。“而且当时交押金的地方贴着的都是这样的标识。”赵先生指着公司门上印着“口袋金服”的蓝色标识说。
据赵先生说,他当时是在车城温泉小区里的办公点交的押金。而陕西口袋金服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公司从未在赵先生所说的那个地方办过公,“我们就只有这一家公司,也没有分公司。”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来到赵先生当初交押金的车城温泉小区,遗憾的是,现场大门紧锁,没有办公迹象。据附近车城的工作人员说,这里的几家公司近几年已经陆续搬走了。
赵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是一位姓“传”的工作人员把他带到这里的,他也自称是口袋金服的工作人员。随后,赵先生电话联系了传先生,对方明确表示他们当时就是口袋金服的员工,“现在我们离职了,说难听点人家不想退这个押金,要和我们扯清关系。”
经多方打探,记者电话联系到收款人“陆梦轩”,陆先生称,他以前确实在口袋金服公司上班,但是赵先生的这笔业务与他无关,押金打进他的卡里是因为他帮别人走了一笔账。而对于这笔押金的具体流向,他表示自己已经记不清了,“等我过几天去银行查一下当时的流水,有消息了联系你们。”
3月15日,记者再次联系了陆先生,陆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去银行查了流水,可能因为当时是用微信转的账,只有转出3978元的记录,没有显示具体转到哪个账户,“这个截图不方便给你们看,如果后期相关部门要调查的话我会配合的。”
随后,记者致电未央区天台路市场监管所,天台路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刚刚接到了此事的投诉,很多证据消费者还没有提供过来,现在不方便说,“最起码得知道钱的去向,如果是公司收了我们这边会受理这个投诉,联系这家公司了解具体情况,如果是个人的情况下,得先看这个钱的去向在哪。”
针对赵先生的遭遇,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齐鹏表示,口袋金服公司内部的管理混乱问题不应由当事人来买单。赵先生作为消费者要维权可以将收款人“陆梦轩”及口袋金服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法院查明“陆梦轩”此前是口袋金服公司员工,那么从法律上来讲,赵先生无法分辨其是否由收款权限,其收款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从而能够确定返还该款项的责任依然由口袋金服公司承担。相反,通过审理查明,如收款人“陆梦轩”并非公司员工而是第三方,那么该收款人在民事方面应当对赵先生独立承担返还款项的责任,刑事方面如构成虚构事实获取他人财物等条件,可移交公安进行刑事调查立案处理。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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