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关于邱营片区房屋征收的决定》(抚政发【2021】7号)的决定
2021年10月26日,区政府做出了《关于邱营片区房屋征收的决定》(抚政发【2021】7号),并在骊城街道邱营片区予以公告实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由于在房屋征收实施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故决定撤销《关于邱营片区房屋征收的决定》(抚政发【2021】7号)。
鉴于邱营片区集体土地征收已张贴征地启动公告,继续按照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工作。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此前,抚宁区发公告对邱营片区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征收范围:东至胜利路,西至长征路,南至金南街,北至生态环境局南侧小路的闭合区域,不包含二中家属院及县委垂直楼家属院,具体范围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来源:抚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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